中国消防协会召开新建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授牌仪式及统考工作会来源:中国消防资源网 作者:wx 时间:2011/10/22 9:55:00 10月17日上午,中国消防协会在北京召开新建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授牌仪式及统考工作会。公安部消防局单于广副局级调研员和部局社会消防工作指导处张明灿副处长出席了会议;孙伦会长、王铁民常务副会长、郑玉海副会长出席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内蒙古、新疆、浙江、黑龙江、山东、四川、云南、贵州、广西、河南、陕西等11个新建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和北京、天津、重庆、广东、江苏、辽宁、吉林、安徽、海南等9个已建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的20个省级消防协会有关领导和鉴定站站长共40余人。会议由中国消防协会秘书长兼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任高伟同志主持。 会上,张明灿副处长宣读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同意新建11个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人社厅函【2011】416号)文件;出席会议的领导为新建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制作的标牌、《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任与11个新建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站长签定《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责任书》。 会上,单于广副局级调研员发表了重要讲话。他指出:消防工作社会化是《消防法》明确的具体要求,也是消防工作的必由之路。加快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已引起了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也是社会各界对消防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为了贯彻落实上级领导的指示要求,部消防局着力全面推动社会消防管理创新,在已启动的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基础上,将消防控制室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纳入消防安全“五大”活动的重要内容。今年,部局多次发文部署,要求各地加快推进消防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将其纳入了部消防局对总队的考核内容,并列入了“十二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 单于广充分肯定了中国消防协会的工作,指出:几年来,中国消防协会能够按照公安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要求,积极推进消防行业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成立了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编制了《建(构)筑物消防员》《灭火救援员》等消防行业国家职业标准及相关培训教材和考试指导手册,开发了消防职业技能鉴定专用设备并组建相应试题库,指导各省级地方消防协会筹建本地区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组织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和质量督导员培训,建立健全了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规章制度,圆满完成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的多次全国统考工作等。使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带动了全国各地方消防协会深入开展对社会消防从业人员的职业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了社会对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消防从业人员的认可度,推动了消防工作社会化的发展。 最后,单于广就进一步推进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确保鉴定质量。各鉴定站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社会效益第一”的意识,严格落实《质量管理责任书》的各项要求,努力提高考评员队伍的素质,明确考评责任,保证适度的合格率;二是加快鉴定进度。各鉴定站要充分挖掘现有的鉴定潜力,在不降低鉴定标准、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优化鉴定流程,可采取“一站多点”的形式,加大鉴定数量,并积极培育社会消防培训力量,力争三年实现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全面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上岗的目标;三是做好跟踪监管服务。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要继续完善机制建设,加强考务管理,及时认真解决考评鉴定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并尽快启动中、高级建(构)筑物消防员和灭火救援员的鉴定工作;四是部消防局社会指导处要加强与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沟通与协调,依法加强行业监管。 会上,中国消防协会孙伦会长表示: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在公安部消防局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的直接领导和高度重视下取得了很大的成绩。这项工作是由政府授权协会具体组织实施的。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政策性和技术性都很强,为了保证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能够健康发展,中国消防协会和各省级消防协会要增强责任感,要坚持社会效益和质量第一的原则,不断总结经验,增强服务意识,协会要认真按照公安部消防局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规定要求,严格标准、严格制度、严格程序、严格管理,确保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顺利健康发展。 授牌仪式后,由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布署今年第三次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统一考试方案并宣布质量督导员名单。第三次统考定于10月22日在北京、天津、重庆、广东、江苏、浙江、辽宁、吉林、安徽、四川、云南、贵州、陕西、广西、海南等15个地区同时进行,共有34435名社会消防从业人员报名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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