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消防资源网 作者:admin 时间:2012/9/5 11:12:00
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营改增”后企业开票信息
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
关于中心“营改增”后企业开票信息采集的通知
各获证单位: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方案>的通知(财税【2011】110号)》以及《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尽快办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务事项的公告》等一系列文件指示,自2012年9月1日起,我中心将按照“营改增”要求为企业开具增值税发票。
为方便企业及时取得发票进行抵扣,请尽快登录“消防产品网上认证业务系统”(http://211.100.42.4)按照本通知附件要求完成增值税发票开票相关信息的填写,并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操作方法,详见本通知附件《财务信息填写步骤说明》。
TAGS: 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营改增”后企业开票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