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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依托工商年检制度深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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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消防网  作者:佚名  时间:2013/3/13 10:52:26

上海依托工商年检制度深化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


近期,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专门印发《2012年度企业年检工作方案》,依托工商年检制度加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源头管理,督促消除突出消防安全隐患。


工商部门《企业年检方案》指出,要加强与区县消防部门的沟通联系,根据消防部门抄报的不符合消防安全管理等规定的典型隐患企业名单,在年检前做好监控提示。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被责令限期整改的企业,被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的企业,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的企业,年检期间实施重点审查,告知企业主动与消防部门联系,积极落实整改,并要求企业凭《重大火灾隐患销案通知书》、《同意恢复使用/生产/经营决定书》、《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办理年检复核手续。对逾期未按要求消除相关隐患、未取得相关消防法律文书的单位(企业),工商部门不予通过年检。

 对此,公安消防部门借势发力,层层部署,将此项举措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46号文件精神、积极顺应社会消防管理创新、高效实化运作消防安全委员会平台的有力抓手,迅速组织专班紧密跟进,组织各基层单位认真梳理前期监督执法中发现的存在突出消防安全隐患的单位(企业),对应工商部门年检要求,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以及其他视情需抄告的单位(企业)等四类重点对象,以消防安全联动抄告单形式抄告区(县)工商部门,并报市工商、消防部门备案。截至目前,已累计向各区县工商行政部门送达《消防安全联动抄告单》227份,其中,重大火灾隐患单位101家,责令停止使用、停产停业单位82家;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单位36家,其他单位8家。下一步,消防部门将密切与工商部门在运作机制、执法联动等方面加强协作,合力督改火灾隐患,共同维护城市安全环境和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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