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三明明溪消防大队结合辖区实际,深入开展消防产品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查处了5家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逾期未改场所。
大队监督员在进行检查时发现,福建省明溪县海天蓝波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明溪县长虹精密铸钢有限公司、明溪县豪兴沙发加工厂、明溪华达精铸有限公司、明溪县杰仕尼碎布加工厂等5家场所使用的手提式灭火器瓶体均无出厂标签及出厂钢印。针对检查问题,大队监督员立即填写并送达了《消防监督检查记录》、《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和《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不合格通知书》。在规定的整改限期过去后,这5家单位仍未整改完毕。鉴于存在的消防违法事实,为使单位负责人充分认识到上述问题的严重性,大队根据《消防法》相关规定,对5家违法场所处以2500元罚款。同时,大队监督员还要求受处罚的场所在规定时间内更换使用合格消防产品。各单位负责人表示今后一定会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认真吸职教训,坚决抵制假冒伪劣消防产品。
下一步,大队还将进一步加大对销售、使用消防产品的单位和场所的检查和处罚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在源头上消除各类火灾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