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消防网 作者:佚名 时间:2013/10/24 8:12:57
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下发了《关于加快防火门新增型号确认工作的有关建议》的通知,对即将开展的大尺寸防火门换发小尺寸证书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帮助企业尽快完成产品确认、证书换发等各项工作,特此通知各防火门企业以下注意事项:
1、 已在2012-2013年度监督中通过监督检验的样品,且样品外形尺寸未超过双扇2123、单扇1023,不需进行确认检验,按第3条提供相应文件资料,完成确认工作。
2、 确认检验样品数量
主型、分型产品各送检1樘,企业自行留存各1樘。
3、 随附资料
主、分型产品特性文件、图纸、产品实物照片的纸质材料和电子版,产品配件和材料的合格检验报告等,同时企业应携公章办理有关手续。
4、 确认检验项目
GB12955-2008标准中5.2 材料、5.3配件、5.6尺寸极限偏差、5.7形位公差、5.8配合公差。
5、 收费
确认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6、 工作时限
样品送达质检中心,提交资料齐全、准确,20日内完成确认工作(因企业提交资料不完整影响的时限另行计算)并上报。
整体工作于2014年春节假期前结束。
7、 工作流程
企业准备确认样品/资料
网上系统提交送检申请(防火门缩小尺寸申请)
↓
技术发展部进行网上审核
↓
企业送检产品/相关资料
↓
样品库接收样品
↓
确认检验/资料确认
↓
上报评定中心
↓
评定中心审核、发证
8、 联系方式
受理咨询:技术发展部022-58387846
送样咨询:业务管理部022-58387827
样品库022-58387889
投诉电话:质量监督部022-58387887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涞公路富兴路2号
邮政编码:300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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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和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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