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焦作市首例销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刑事案件在焦作市博爱县人民法院审理结束,违法犯罪嫌疑人毕某依法受到严惩。该起案件是焦作市公安消防、经侦联合质监、工商部门侦破的我省首例消防产品刑事案件,社会影响深远,极大地震慑了制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
2013年8月,焦作市消防支队“96119”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接到群众举报,称博爱县某生活小区大量使用伪劣消防产品。接到举报后,支队高度重视,立即派员到场核查,发现该小区所用消防水泵及泵组等消防设施器材确属不合格消防产品,随即联合质监、工商和公安经侦等部门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
经查,2012年3月,犯罪嫌疑人毕某与焦作市某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协议,负责给该公司开发的某生活小区安装消防设施器材,为了牟取利益,毕某擅自降低标准,采取瞒报等手段,大量采用不合格产品以次充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经过一个多月的摸排走访、调查取证,经侦部门最终确认了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销售窝点和犯罪嫌疑人。2013年9月,犯罪嫌疑人毕某被经侦部门依法抓获。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毕某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2013年9月,犯罪嫌疑人毕某被依法取保候审。2013年11月,焦作市博爱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此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四款、第二条第一款之规定,一审判决被告人毕某犯销售伪劣产品罪,并处罚金3万元,被告人毕某当庭认罪,未提起上诉。
毕某涉嫌销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一案成功告破,有效震慑了各类消防产品违法行为,大大净化了消防产品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