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关于部分消防产品取消强制性认证后我中心执行相应要求的通知来源:中国消防网 作者:网站管理员 时间:2019/7/31 11:33:28
关于部分消防产品取消强制性认证后我中心执行相应要求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执行《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和《关于取消部分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的公告》文件要求,结合上级通知精神,现将我中心执行相应要求的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中心即日起停止受理消防水带、喷水灭火产品、消防车等13类消防产品的强制性认证检验任务。下一阶段自愿性认证检验相关工作,我中心将按照上级部门文件规定执行并及时在官网发布。
二、对于继续保留强制性认证的消防产品,涉及我中心的灭火器产品和逃生避难产品认证检验工作正常开展,流程不变。委托检验业务正常开展。
三、凡我中心已受理并正在开展型式试验及变更检验的上述13类产品检验任务,我中心近期将有专人与委托企业主动对接,按照委托企业意见执行后续程序。如需终止或撤销检验任务,我中心将按照合同约定与委托企业协商处理解决。
四、委托企业如有具体问题可与我中心工厂检查室联系(021-54959910)或拨打021-54979907向管理部进行咨询。
国家消防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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