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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试制“兼具气体侦检功能的消防员呼救器”样机壳体模具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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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消防网  作者:网站管理员  时间:2021/3/3 13:10:05

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试制“兼具气体侦检功能的消防员呼救器”样机壳体模具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试制“兼具气体侦检功能的消防员呼救器”样机壳体模具
品目

 

货物/文物和陈列品/陈列品/模型/其他模型

 

采购单位 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行政区域 天津市 公告时间 2021年03月02日 10:0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1年03月02日至2021年03月09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3: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B座305室)或网上获取(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建议采用此种方式)
开标时间 2021年03月22日 09:30
开标地点 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B座210会议室(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预算金额 ¥40.15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何畅
项目联系电话 022-60121166-8010
采购单位 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采购单位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11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朱老师,022-23861057
代理机构名称 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B座30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何畅,022-60121166-8010

项目概况

试制“兼具气体侦检功能的消防员呼救器”样机壳体模具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B座305室)或网上获取(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建议采用此种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WZB1-2021017

项目名称:试制“兼具气体侦检功能的消防员呼救器”样机壳体模具

预算金额:40.1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0.1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试制“兼具气体侦检功能的消防员呼救器”样机壳体模具1套,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从设计到手板样品产出到模具制作完成,提供正式模具产出首批样件合格,保证时间周期为120天。质保期:免费质量保修期5年(自最终验收合格并移交甲方之日起计算)。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

2.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2.4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2.5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3.1.1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且在有效期内。3.1.2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投标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1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或提交财务状况良好的书面承诺。3.1.3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或2021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提交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书面承诺。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3.1.4供应商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单位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2供应商须提供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的书面声明。3.3供应商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4供应商若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供应商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人章)和代理人身份证。3.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资格审查阶段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02日 至 2021年03月0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B座305室)或网上获取(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建议采用此种方式)

方式: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为了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供应商可任选以下两种方式:A.现场获取;B.网上获取(建议采用此种方式),具体要求如下:(1)请将文件费由单位账户以公对公电汇或转账方式,汇至代理公司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RWZB1-2021017文件费”。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公司名称: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名称:兴业银行天津河东支行,开户行账号:441150100100224054;(2)文件费用汇款后,请将如下资料:投标人营业执照扫描件、汇款单截图、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投标人邮箱号、开票信息加盖公章后的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chengxinzhaobiao@126.com;邮件主题为:RWZB1-2021017获取招标文件资料。(3)采用网上获取方式的,获取招标文件日期以文件费到账日期为准,文件费到账日期应为2021年03月02日 至 2021年03月09日17:00时(北京时间)。注:未获取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3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3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B座210会议室(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110号        

联系方式:朱老师,022-238610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市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东丽区卫国道204号B座305室            

联系方式:何畅,022-60121166-80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畅

电 话:  022-60121166-8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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