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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防汛抗旱司关于征集防灾减灾 预警、预报服务承担单位的公告(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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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消防网  作者:网站管理员  时间:2024/4/30 10:17:34

应急管理部防汛抗旱司关于征集防灾减灾

预警、预报服务承担单位的公告(二)

 

为防范化解重大水旱灾害风险,有效提升防汛抗旱会商分析、风险研判质效,我司拟开展“国家防汛抗旱水情会商系统运行维护支持”承担单位公开征集。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服务要点

以水利一张图为基础,实现雨情水情工情等信息的查询展示、实时信息的综合分析,提供全国主要江河水文测站基本信息和实时信息查询以及实时江河水情、土壤墒情、水库蓄水、水情月报等产品,为防洪抗旱指挥决策提供技术支撑。确保电子政务网络畅通和服务器稳定运行,保障防汛会商。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必须具有承担服务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良好的信誉。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的申报。

(二)服务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32万元。

(三)请认真填写服务申报书(见附件),并加盖申报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公章,一式五份(另附电子版光盘),通过邮政系统或快递寄至应急管理部防汛抗旱司(北京市西城区广安门南街70号,柴增凯,邮编:100054,电话:010-83933649),信封上请注明“申报服务”字样。

(四)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5月17日(以寄出邮戳或快递送达日期为准)。

(五)防汛抗旱司将组织对服务申报书进行评审,按程序择优遴选。

(六)服务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需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服务任务。服务承担单位及参加人员如公开发表研究成果,须事先书面征得防汛抗旱司同意。

(七)服务承担单位应按要求按时组织开展服务。课题进度安排: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提交编制工作方案;全年提供防灾减灾预警预报服务;11月底提交服务总结报告。

三、其他事项

防汛抗旱司在收到至少3家合格咨询单位购买服务申报书的基础上,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1家为项目承担单位,并在应急管理部网站进行公示,未能入选者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应急管理部防汛抗旱司购买服务申报书

 

 

应急管理部防汛抗旱司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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