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消防资源网 作者:wzx 时间:2011/4/6 17:02:00
来源:中国消防资源网 时间:2011-4-6 编辑:wzx
3月31日至4月15日为全市森林消防禁火期。这是市政府日前发布的森林禁火令中的内容。
在森林消防禁火期,规定全市范围内的所有林区、自然保护区内、森林公园、旅游风景点,禁止携带火种进入林区,禁止上坟焚香烧纸、燃放鞭炮、吸烟、烤火、野炊、烧山狩猎、儿童玩火等一切野外非生产性用火;严禁炼山造林、烧田(地)埂草、烧灰积肥等生产性用火。
禁火令中要求,各责任单位应加强应急力量,加大森林消防巡查密度,在森林进出路口设立临时森林消防检查点,设置森林消防警示牌,严格野外火源管理,消除森林火灾隐患。凡违反禁火令规定,在森林禁火期内擅自野外用火的,将依法予以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各镇(街道)、自然保护区和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值班,做好护林巡查,严防森林火灾发生。一旦发现森林火灾,任何单位和个人应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和森林消防指挥部报告,市森林消防指挥部值班电话是1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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