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门追缴赖昌星国外资产 否认被加拿大罚没
来源:社会 作者:Admin 时间:2012/5/26 8:42:00
(点击图片查看下一页)
2012年5月18日,福建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首要分子赖昌星走私普通货物、行贿犯罪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赖昌星无期徒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视频截图 )
赖昌星案一审凸显“追赃”挑战
有关部门正在进一步了解赖昌星在国外的资产状况,并拟与加拿大签订“关于返还和分享被没收财产的协定”
5月18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赖昌星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
自1999年8月因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潜逃加拿大13年后,这名一度在中国家喻户晓的在逃犯罪嫌疑人,终于得到法律的审判。但是,其转移的境外资产如何处理因鲜有披露也格外受关注。《中国新闻周刊》独家渠道获悉:有关部门正在进一步了解赖昌星在国外的资产状况,并拟与加拿大签订“关于返还和分享被没收财产的协定”。
对于两国如何分配被没收财产,有关部门负责人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这主要视该国在执法合作中贡献的大小来定。“这是斗争和妥协的产物,也是基于解决问题的需要。”
近几年,随着高山、余振东等外逃人员或被遣返或被引渡,对于追逃境外的犯罪嫌疑人,中国已经与国外形成良性执法合作机制。同时在追赃方面一直在试图有所突破。
“我们不能仅仅只‘追人’,还要‘追物’。”5月22日,反腐败国际合作问题专家、北京师范大学国际刑法研究所陈雷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压缩外逃人员生存空间,切断其生活来源,是目前的常用策略。
TAGS:
司法部门追缴赖昌星国外资产 否认被加拿大罚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