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挪车机器人 | 消防车 | 水域救援 | 救援装备 | 消防应急灯 | 消防炮 | 智能疏散 | 灭火剂 | 火灾报警 |
中国消防网
当前位置: 中国消防网 > 消防资讯 > 新闻速递 > 国家气象局回应风能太阳能归国有 称各省可借鉴

国家气象局回应风能太阳能归国有 称各省可借鉴

分享到:

来源:社会  作者:Admin  时间:2012/8/20 8:10:00

国家气象局局长郑国光日前做客一家电视台节目,回应“对黑龙江将风能太阳能收回国有这一问题怎么看”时表示,各省可根据本省的实际需要相互借鉴。

  回应风能国有

  “你说空气要收费吗?

  不可能的”

  记者:前不久,黑龙江出台了规定,风能、太阳能是归国家所有,在网络上引起热议,对此您怎么看?

  郑国光:你说空气要收费吗?不可能的。实际上它的含义是,对气候资源的探测,要统一管理,减少一些重复建设,让资源得到共享。

  (黑龙江的法规)是说,对气候资源的探测要统一管理,和气候资源统一管理是两回事。在实践当中让大家看,是不是说气候资源就是要收费,其实没有。

  会否全国推广

  各省根据需要可相互借鉴

  记者:未来黑龙江的这个法律,会不会在全国铺开呢?

  郑国光:因为每个省,人民代表大会都有自己立法的权力,这就要看各个省实际的需要,对不对?也可以相互借鉴,但是要根据自己本省的实际需要。

  记者:气象部门是持着正面态度的?

  郑国光:因为这个立法,和国家的法律没有冲突,我个人持支持态度。

 

  TAGS: 国家气象局回应风能太阳能归国有 称各省可借鉴 ,

本站部分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该企业负责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本站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联系我们 | 付款方式 | 使用帮助 |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13 https://www.chinafire119.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Email:fire119vip@163.com QQ:1041076655
电话:021-50600112 备案号:沪ICP备14040595号-1
上海中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上海工商_应急消防网不良信息举报中心_应急消防网备案信息_应急消防网应急网络行业协会_应急消防网网络110_应急消防网应急互联网协会_应急消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