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社会 作者:Admin 时间:2012/9/1 9:12:00
认为网民胡连友数次上网发帖指其涉黑护黑,2011年7月,湖南东安县公安局局长郑航以个人身份递交刑事自诉状,将胡连友告上法庭。2012年4月24日和6月15日,东安县法院和永州市中院分别开庭审理此案。(详见4月25日B08版和6月16日A08版)永州中院8月23日做出二审裁定,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8月31日,胡连友的律师罗喜立收到来自东安县人民法院的裁定书,郑航已向东安县法院提出撤诉申请,并得到法院准许,这起广受关注的“公安局长状告网民诽谤案”得以终结。
“我在家里休息养病。”8月31日胡连友说,“是否还向上反映,要看郑航及东安法院是否答应我的赔偿要求。”记者暂未了解到东安县公安局局长郑航对此事的回应。本报记者张祥长沙报道
[案件背景]
胡连友系东安县人,1995年因“带头冲击政府机关”,被东安县公安局收容审查,2000年因涉嫌贩卖毒品,被东安县公安局拘留。郑航、卿良杯说,2010年9月,胡连友开始在网站上发布《法盲怎么当上公安局长?郑航使用黑恶残忍手段侵害人权》、《郑航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涉黑保黑控告书》等网帖。郑航、卿良杯认为,网帖中“郑航等人涉黑护黑、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信访人员”等内容纯属捏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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