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社会 作者:Admin 时间:2012/11/17 8:09:00
原题:股息红利税明年起差别征收 持股超1年税负5% 持股1月至1年税负10% 持股1月以内税负20%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3年1月1日起,对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股息红利所得按持股时间长短实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持股超过1年的,税负为5%;持股1个月至1年的,税负为10%;持股1个月以内的,税负为20%。个人投资者持股时间越长,税负越低,以鼓励长期投资,抑制短期炒作,促进我国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
对于股息红利税差别化征收,方正证券财富管理中心投资顾问吕伟民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政策出台向市场发出积极信号,是管理层落实利好政策细化的一个举措。只是该利好政策提振作用不会太明显,但有利好总比没有强。在昨日股市再度考验2000点支撑之际,该政策的及时出台可能引发市场反弹。
记者梳理了全国一些专家对此政策的看法,发现大多数业内人士认为股息红利税差别征收对股市偏利好。
西南证券分析师张刚认为,这将有利于引导资金流向以银行为主的绩优蓝筹股,对绩优股价格上升起到了推动作用,银行股受益首当其冲。
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表示,此项政策出台对股市而言偏利好,政策表明了救市的态度。该政策有利于长期资金的入市,或会吸引增量资金入市,这样对蓝筹股也有维稳作用。
申银万国分析师谭飞表示,从短期来看,此措施再次显示出政府提倡长期投资的基本方向,但市场的炒作风气由来已久,难以在短期内有效抑制,而对市场的波动影响也是微乎其微的。
不过,长城证券研究所总监向威达表示,此项政策出台对股市而言并非利好,并没有从实际上解决重复征税问题,同时,也不能对股市的方向有明显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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