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居民把消防栓变“水井”
在沿江风光带上,记者发现了六七辆停在路边的“专业防水”的小面包车,附近市民说,他们的生活用水也都是用的消防用水。那是不是长沙别的地方也有个人私用消防用水的现象呢?
在三湘大市场附近,记者发现一处漏水消防栓旁一名男子正在用桶接水。“这是您的水桶吗?”看到记者上前询问,该男子拎起还没装满水的桶子迅速走开。住在附近的陈女士说,这里经常有人打开消防栓取水。
在马王堆汽配大市场西门一处绿化带里,一个消防栓的阀门完全没了,消防栓变成一口“水井”,不停地往外冒水。
据供水公司的维修人员介绍,到深夜,经常有建筑工地私自开消防栓取水,还有一些在马路边洗车的也是取用消防栓的水。
相关政策
擅自打开消防栓
最高罚款500元
连日来,长沙持续高温,长沙供水公司日供水量达到182万吨,刷新历史纪录。在不断攀升的供水量中,被非法打开的消防栓“贡献”不小。
长沙供水公司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消防栓频频被私自开启使用,往往会造成程度不一的损坏,一旦发生火灾,如消防栓不能正常使用,势必将影响消防官兵对火灾进行及时扑救,埋下了很大的安全隐患。“自来水是商品,用水需缴费,这是人人皆知的道理,但私开消防栓不仅造成水费的流失,周边地区的水压还会减小,居民正常的生活用水会受到不小的影响。”该负责人表示。
早在1999年,长沙就颁布了《长沙市公共消火栓管理办法》。其第十六条规定,消火栓是消防专用设备,凡是同消防无关的其他用水不得使用消火栓。擅自开启、使用消防栓的,处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我国《消防法》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如果破坏者的行为只是一种过失,将不构成犯罪,如果是故意行为,将可能视为犯罪。破坏消防栓造成损失达2000元以上,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可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破坏程度相对较轻,可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处罚。
长沙供水公司呼吁,公共消防栓是重要的消防设备,希望市民都能够自觉地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要私自开启消火栓,并制止他人随意开启或破坏消防栓的行为。如果你有防止消防栓被私开的金点子,请拨打96333告诉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