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挪车机器人 | 消防车 | 水域救援 | 救援装备 | 消防应急灯 | 消防炮 | 智能疏散 | 灭火剂 | 火灾报警 |
中国消防网
当前位置: 中国消防网 > 消防资讯 > 新闻速递 > 沪公安:现有电动自行车未入名录可申领临时牌照

沪公安:现有电动自行车未入名录可申领临时牌照

分享到:

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时间:2013/11/8 8:40:17

新修订的《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于明年3月1日起施行。同时,市民只有购买符合国家和本市标准要求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产品目录中的产品,才能予以登记上牌。那现在已经购买的车辆,如未进入产品名录将怎样处置?在今天的市府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副总队长韦恺人对此进行了介绍。

  韦恺人表示,对新《管理办法》公布之前已经购买,但是未纳入产品目录,不能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在新《管理办法》实施后六个月内,可向交通管理部门申请临时通行凭证,凭借临时通行证三年内可以上道路行驶,需遵守有关非机动车道路管理办法。但三年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

  目前,发放临时通行证的具体登记办法,公安部门正在研究制定,将尽快向社会公布。

  TAGS: 沪公安:现有电动自行车未入名录可申领临时牌照 ,

本站部分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该企业负责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本站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联系我们 | 付款方式 | 使用帮助 |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13 https://www.chinafire119.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Email:fire119vip@163.com QQ:1041076655
电话:021-50600112 备案号:沪ICP备14040595号-1
上海中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上海工商_应急消防网不良信息举报中心_应急消防网备案信息_应急消防网应急网络行业协会_应急消防网网络110_应急消防网应急互联网协会_应急消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