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方日报》报道,5月20日下午,网上有消息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来到快播深圳总部,送达了对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拟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拟对快播处以2.6亿元罚款。由于快播的中高层都不在公司,通知书实施留置送达。5月20日晚间,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稽查大队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证实,针对快播的2.6亿元罚单已经开出,消息无误。
如果2.6亿元的罚单最终兑现,将创下国内互联网公司遭遇行政处罚之最,这个罚款金额逼近快播2013年全年的营业收入。此事亦将成为中国互联网行业的一个标志性事件。
当然,目前针对快播的罚款是“拟罚款”,如果快播不服,有申请行政复议、起诉以及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最终的罚款金额有可能不是2.6亿元这个天文数字。但相关部门开出的这张天价罚单,已经充分表明了某种姿态。
快播主要涉嫌两宗罪,一是传播盗版视频,二是传播淫秽色情信息。之前快播公司一直强调他们是在“做技术”,不是做“内容”,按照快播创始人兼CEO王欣的说法,快播属于一种为用户快速搜索、链接并播放视频的“观影神器”,而其本身并不存储涉案作品,如果涉黄、涉盗,那也是其他视频网站的事情。
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出的这张罚单,相当于告诉快播,“技术”这东西如果运用不当,也是会摊上大事的。打个不怎么恰当的比方,毒品交易是犯罪行为,一个人即便没有直接贩卖毒品,但他如果为毒品交易牵线搭桥,同样要以贩卖毒品罪论处。用古人的话说,“吾虽不杀伯仁,伯仁由我而死。”
互联网技术日新月异,经常走在法律条文的前头,一些游走在灰色地带的“技术”往往打“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擦边球。相关法规也许滞后,但法律精神始终是一致的,即对互联网盗版行为、涉黄行为“说不”。
快播遭遇天价罚单,影视界从业人员一片欢呼,他们是被互联网盗版坑得最苦的群体。但民间的整体表情比较复杂,对快播事件存在不同看法。有业内人士人认为,快播是互联网视频技术的“创新者和颠覆者”,重罚快播有可能打压互联网创新精神。
此外,快播被罚受损的不只是快播,还有许多之前因快播神器而受益的中小网站,而这些网站代表着互联网的“草根性”。
这就有必要厘清一些认识。互联网行业的发展需要鼓励创新,与此同时,也需要依法遏制各种盗版和侵权,某种意义上说,保护知识产权才是对互联网创新精神最有力的保护。说到互联网的“草根性”,这固然是互联网生机勃发的重要原因,但并不意味着互联网可以是法外之地——难道不盗版、不涉黄,中小网站就没法生存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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