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以房养老”政策?
其实,所谓“以房养老”本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通俗的来讲,就是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把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到去世,在这期间,老人享有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置权,去世后,房产的处置权就交给保险公司。
这其实也是一种住房抵押贷款,但它的反向意义在于:老人在世住着房子时,不用像一般抵押贷款那样及时归还贷款,反而是在此期间,从保险公司领取养老金,等到去世后,保险公司再用处置抵押房产的收入来还贷。
“以房养老“到底好不好?
看起来,这种保险,是有一定吸引力的。但投保也有一定的条件。试点指导意见规定,必须是60周岁以上、拥有房屋完全独立产权的老年人,可以投保,申请试点的保险公司必须开业满5年,注册资本不少于20亿元。
之所以选择在北上广和武汉试点,也是看重了这些城市经济实力较强、住房市场相对稳定,为此项政策的双方提供了较为宽松的环境。
然而,往往这项创新业务在实际操作中,却面临着很多考验,完全落实起来,难度不小。
对老人而言,此项政策恐怕更适合无依无靠的孤家寡人,反观多套房产,又有子女的老人,“以房养老”显然并不是最优选择。其次,配套服务设施不完善,有钱未必买到优质养老服务,现阶段“以房养老”与养老相关产业发展滞后矛盾突出。最后,鉴于传统观念的存在,老人将房产视为重要遗产,“以房养老”观念短期难以改变。这又有悖于“以房养老”的初衷。
对于保险公司来讲,这种养老保险,跟之前银行试点的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大不相同,如果房价下跌,风险将完全由保险公司承担。此外,房价波动,政策规定的费率不明,以及70年房产权都让保险公司的一举一动小心翼翼。简单举例来说,保险公司如果接手房龄过大的房子,就很可能亏本。
所以,从现阶段来讲,“以房养老”仍然是处于探索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