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消防网 作者: 时间:2016/1/29 14:24:31
近日,江苏省公安厅公布了全省公安机关为民服务八项重要改革举措,简化消防许可备案为其中之一。简化内容主要涉及办理相关消防手续的申请材料、抽查比例、补正程序等。
根据公安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119号令)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依法不需取得施工许可的建设工程,可以不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目前,全省各级公安消防部门已取消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建设工程消防备案;设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消防备案的抽查比例从99%降为50%,其他建设工程的备案抽查比例从10%降为5%;对消防行政许可和备案申请受理过程中,申报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由受理单位登记保存已经符合要求的申报资料,待资料补齐后正式受理。关于工程投资额和建筑面积的认定方式,申请人可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确有困难的,也可以通过书面说明并承诺的方式予以证明。
TAGS: 消防 许可备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