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消防网 作者:网站管理员 时间:2020/5/11 10:42:46
内蒙古佳世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综合救援装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综合救援装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NMSLXFZD-2020-0104-A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董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71-381411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展览馆东路33号
联系方式:陈助理 0471-416233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内蒙古佳世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董女士 0471-3814111
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永泰城二期C座24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NMSLXFZD-2020-0104-A001
1.2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综合救援装备采购项目
1.3预算金额、采购需求及标段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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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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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地震救援类 |
1批 |
详见附件 |
6509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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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抗洪抢险类 |
1批 |
详见附件 |
7285080 |
1.4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日内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79.4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5月11日 09:00 至 2020年05月1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佳世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部递交报名材料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成功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售价:1000元/包)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6月0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6月0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永泰城二期C座24楼内蒙古佳世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报名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6.1报名人,如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如为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6.2已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企业除外)、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企业除外)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6.3供应商须提供近六个月的依法纳税的证明材料(以税务机关或银行提供的纳税凭证为准,未发生纳税的月份提供零纳税申报凭证);
6.4供应商须提供近六个月的为员工缴纳的社会保障费用凭证(以社保部门盖章或经办银行盖章确认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6.5需提供企业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报告;
6.6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注:(1)报名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原件,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等一律不视为原件。原件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否则无效;(2)报名时以上资料每标段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原件的复印件一式二份(A4),资料原件的复印件内容须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接收;(3)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不接受电话、传真及邮件等非现场形式的报名。复印件恕不退还。
6.7本项目公告唯一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以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发展等,并按现行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执行。
本项目对符合条件的中小型和微型企业(依据各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依据各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如招标过程或后期审计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声明,则报相关的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附件1 | 装备清单.rar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