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核心职能有效履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应急管理部纪检监察组

机构职责
主要职能: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应急管理部纪检监察组是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负责综合监督应急管理部、中国地震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等3家单位。依据党章、宪法和监察法,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授权,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负责。
1.监督促进驻在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促进驻在部门党政一把手当好第一责任人。监督检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及廉洁自律等情况,经常、及时向中央纪委报告上述情况及发现的重要问题。受理对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
2.经中央纪委批准,初步核实反映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中央管理干部的问题线索;参与审查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中央管理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负责审查驻在部门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司局级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指导驻在部门机关党委(纪委)审查处级以下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必要时可以直接审查处级以下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受理驻在部门党的组织和党员的申诉。
3.对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驻在部门党的组织或负有责任的党的领导干部,按照管理权限对其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党组织提出问责建议。
4.协助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做好巡视工作,不承担驻在部门开展巡视的日常工作。
5.推动驻在部门开展廉政教育。依法对驻在部门的领导班子和行使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维护宪法法律,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领导班子和中央管理的公职人员存在问题的,及时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报告;发现其他公职人员存在问题的,会同驻在部门开展调查处置,强化监督职责。受理对驻在部门监督对象的检举、控告。
6.负责调查驻在部门非中央管理的司局级及以下公职人员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源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受理驻在部门监察对象不服纪检监察组所作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的复审申请。
7.按照管理权限,对驻在部门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按照管理权限对其作出问责决定,或者向有权作出问责决定的机关提出问责建议。根据监察结果,对驻在部门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
8.负责对本派驻机构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9.完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驻应急部纪检监察组内设办公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各室工作职责如下:
办公室:主要负责本组日常运转工作。承办本组各类会议,督促检查有关工作部署落实;起草有关综合性文件文稿;协助做好干部管理监督、年度考核、业务培训;承担后勤保障、安全保密等行政事务和支部工作等。
第一纪检监察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监督范围是:应急管理部党组及其机关、直属单位、社会组织,消防、森警系统。
监督检查相关单位领导班子及综合监督单位党委(党组)管理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维护宪法法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促进相关单位领导班子、纪检监察机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对履职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提出问责建议;对相关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综合分析研判、初步核实问题线索,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需要立案审查调查的,按规定程序移交第三纪检监察室;负责相关单位党风政风监督检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归口建立和管理、落实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指导相关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开展监督工作等。
第二纪检监察室: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的职责。监督范围是:中国地震局、国家煤监局党组及其机关、直属单位、社会组织,省级地震局、省级煤监局及其所属单位。
监督检查相关单位领导班子及综合监督单位党委(党组)管理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维护宪法法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促进相关单位领导班子、纪检监察机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对履职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提出问责建议;对相关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综合分析研判、初步核实问题线索,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需要立案审查调查的,按规定程序移交第三纪检监察室;负责相关单位党风政风监督检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的归口建立和管理、落实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指导相关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开展监督工作等。
第三纪检监察室:主要履行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经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批准,初步核实反映综合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中管干部的问题线索;负责审查综合监督单位党委(党组)管理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司局级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调查非中管司局级及以下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并提出处理建议;负责审查调查措施的实施;办理涉案款物的收缴并提出处置意见;做好案件档案归档、保管和移交工作;对综合监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纪检监察建议;指导综合监督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审查调查工作等。
第四纪检监察室:主要承担信访、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和党风政风监督等职责。负责信访举报件登记、转办、统计、分析、报送、督办,接待和处理来访;负责案件统计信息数据、资料的审核、汇总和报送;负责党风政风数据统计、分析研判、汇总上报;受理、承办综合监督单位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申诉;负责办理实施审查调查措施的报批、备案,涉案款物的管理、移交和退还;负责案件审理;办理提请和落实党纪、政务处分的有关事项;牵头办理综合监督单位党委(党组)管理干部廉政意见回复、监督对象出国(境)审查备案;指导系统纪检监察机构信访、案件监督管理和案件审理工作等。
组领导信息
蒲宇飞
驻部纪检监察组组长、应急部党委委员
乔英红
驻部纪检监察组副组长(正局长级)
丁毅
驻部纪检监察组副组长、一级巡视员
刘晓晓
驻部纪检监察组副组长、一级巡视员
李秋昌
驻部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杨晓亮
驻部纪检监察组二级巡视员、纪检监察员
王维国
驻部纪检监察组二级巡视员、纪检监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