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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消防救援队伍2025年消防车辆装备集中采购项目采购需求调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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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消防网  作者:网站管理员  时间:2025/6/5 14:47:40

广西消防救援队伍2025年消防车辆装备集中采购项目采购需求调研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消防救援队伍2025年消防车辆装备集中采购项目采购需求调研公告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西消防救援队伍2025年消防车辆装备集中采购项目采购需求调研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科长

项目联系电话:0771-322908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

采购单位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那黄大队11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赵科长0771-3229082

 

 

 

一、采购项目内容

广西消防救援队伍2025年消防车辆装备集中采购项目
(消防车辆类)

序号

装备名称

预估单价
(万元)

技术参数

1

水罐消防车(8吨)

80

1.整体要求
提供国6及以上排放标准同类型同配置整车产品符合工信部公告或《承诺函》承诺其交车时提供国6整车产品符合工信部公告,必须整车符合办理应急管理牌照的要求和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消防车选用底盘性能符合GB7956.1-2014《消防车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整车性能符合GB7956.2-2014《消防车第2部分:水罐消防车》标准要求;消防泵性能符合GB6245-2006《消防泵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的规定。整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符合GB1589-2016《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的规定。整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符合GB4785-2019《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的规定。
2.技术要求
2.1车辆底盘
2.1.1选用国产品牌底盘,底盘须适用于消防车改装。
2.1.2外形尺寸:长×宽×高≤8700mmx2600mmx3900mm。
2.1.3驱动形式:4×2。
2.1.4发动机:柴油发动机,发动机功率≥250kW,尾气排放不低于国6排放标准。
2.1.5驾驶室:四门双排座驾驶室,可乘坐≥6人,后排座椅靠背处设有4具6.8L—9L空气呼吸器支架,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
2.1.6取力器:全功率或夹心式,电控气动。
2.2消防泵
2.2.1额定压力≥1MPa,额定流量≥60L/s@额定工况时。
2.2.2电动真空泵,最大真空度≥85kPa,吸水深度≥7米,引水时间≤60秒。
2.3消防炮
2.3.1消防炮可支持无线和有线电动遥控及手动灵活控制。
2.3.2流量可调,额定流量≥50L/s@额定工况时。
2.3.3射程(水)≥70m。
2.3.4水平旋转角度:360°,俯仰角度:-15°~+60°。
2.4水罐及管路系统
2.4.1罐体载液量≥8000L。
2.4.2罐体采用高强度不锈钢材质,钢板厚度≥4mm,内设纵、横防荡板,分区容积不得大于2m3,设置人孔、溢流口、液位传感器及排放余液口。
2.4.3外吸水口2个,泵室左右两侧各安装DN150卡式雌接口1个,同时设置泵往罐注水管路,可通过水泵直接向罐内注水。
2.4.4注水口2个,泵室左右两侧各安装带手动控制阀的DN80卡式雌接口1个。
2.4.5出水口4个,泵室左右两侧各安装带手动控制阀的DN80卡式雌接口各2个。
2.5消防控制系统
2.5.1控制仪表包括压力表、真空表、转速表、液位计等,并在显目位置设有中文操作流程图及永久性标识、标牌等。
2.5.2支持一键出水:在泵室即可实现启动发动机、开启后进水阀门、后挂取力器的一键式出水操作。
2.6车厢及卷帘门
2.6.1器材厢内设有高强度铝合金器材架及固定魔术贴绑带,能根据客户要求灵活布局。
2.6.2车顶部设置一套多功能拉梯架,可放置二节拉梯、单杠梯、挂钩梯。
2.6.3器材厢门采用优质铝合金材料卷帘门,所有卷帘门钥匙可通用。
2.7电气系统
2.7.1车头前顶部设置长排式警灯,两侧及尾部设置频闪灯,单音100W警报器、警灯、电路为独立式附加电路,控制器件安装在驾驶室内。
2.7.2各卷帘门带有可靠耐用的LED自动照明灯带(门开启时照明灯自动打开、门关闭时照明灯自动熄灭),并于驾驶室内设置卷帘门未关状态警示灯(门未关时灯亮)。
2.7.3上装后部安装探照灯1个,顶部左右两侧装有LED照明灯2个。
3.其他要求
3.1交付的车辆必须按照消防救援局关于消防救援车辆外观制式涂装最新要求涂装。
3.2所有操作开关、仪表、器材架及车辆均有规范的永久性中文铭牌标识。
3.3驾驶室显著位置粘贴永久性二维码,扫描可查看车辆性能、维护保养方法、使用注意事项等相关材料。
3.4车辆必须安装360º全景行车记录仪辅助系统:系统应可通过车头、两侧及车尾的四个摄像头检测周边状态,形成360º全景影像。系统配备不小于9英寸彩色显示屏,支持分屏、单屏等多种模式。记录仪存储卡≥128G;行车记录仪采用自动分段录制,记录卡录满后自行删除最早记录,有倒车雷达,可以和总队物联网装备管理系统实现信息交互。
3.5随车器材
3.5.1多功能水枪2支
3.5.2直流水枪2支
3.5.320-65-20型消防水带20盘
3.5.420-80-20消防水带20盘
3.5.5吸水管(每根2m)4根
3.5.6地上消火栓扳手1把
3.5.7气阀应急手动扳手1套
3.5.8三分水器2个
3.5.9水带挂钩8个
3.5.10护带桥2件
3.5.11滤水器1个
3.5.12水带包布8个
3.5.13吸水管扳手2把
3.5.14异径接口DN65卡式雌接口转DN80卡式雄接口4个,DN80雌接口转DN80雄接口2个,DN150卡式转大于DN100螺纹式2个
3.5.15铁锹1把
3.5.16尖斧1把
3.5.17铁铤1支
3.5.188kg手提式ABC干粉灭火器1具
3.5.19两节梯1把
3.5.20车用三角警告牌1个
3.5.21集水器2个
3.5.22橡皮锤1个
3.5.23可充电式手提照明灯2个
3.6质保期不低于5年

2

水罐消防车(6吨)

50

1.整体要求
提供国6及以上排放标准同类型同配置整车产品符合工信部公告或《承诺函》承诺其交车时提供国6整车产品符合工信部公告,必须整车符合办理应急管理牌照的要求和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消防车选用底盘性能符合GB7956.1-2014《消防车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整车性能符合GB7956.2-2014《消防车第2部分:水罐消防车》标准要求;消防泵性能符合GB6245-2006《消防泵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的规定。整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符合GB1589-2016《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的规定。整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符合GB4785-2019《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的规定。
2.技术要求
2.1车辆底盘
2.1.1选用国产品牌底盘,底盘须适用于消防车改装。
2.1.2外形尺寸:长×宽×高≤8300mmx2500mmx3600mm。
2.1.3驱动形式:4×2。
2.1.4发动机:柴油发动机,发动机功率≥160kW,尾气排放不低于国6排放标准。
2.1.5驾驶室:四门双排座驾驶室,可乘坐≥6人,后排座椅靠背处设有4具6.8L—9L空气呼吸器支架,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
2.1.6取力器:全功率或夹心式,电控气动。
2.2消防泵
2.2.1额定压力≥1MPa,额定流量≥40L/s@额定工况时。
2.2.2电动真空泵,最大真空度≥85kPa,吸水深度≥7米,引水时间≤50秒。
2.3消防炮
2.3.1流量可调,额定流量≥30L/s@额定工况时。
2.3.2射程(水)≥60m。
2.3.3水平旋转角度:360°,俯仰角度:-15°~+60°。
2.4水罐及管路系统
2.4.1罐体载液量≥6000L。
2.4.2罐体采用高强度不锈钢材质,钢板厚度≥4mm,内设纵、横防荡板,分区容积不得大于2m3,设置人孔、溢流口、液位传感器及排放余液口。
2.4.3外吸水口1个,形式为DN125卡式雌接口,同时设置泵往罐注水管路,可通过水泵直接向罐内注水。
2.4.4注水口2个,泵室左右两侧各安装带手动控制阀的DN80卡式雌接口1个。
2.4.5出水口4个,泵室左右两侧各安装带手动控制阀的DN80卡式雌接口各2个。
2.5控制仪表包括压力表、真空表、转速表、液位计等,并在显目位置设有中文操作流程图及永久性标识、标牌等。
2.6车厢及卷帘门
2.6.1器材厢内设有高强度铝合金器材架及固定魔术贴绑带,能根据客户要求灵活布局。
2.6.2车顶部设置一套多功能拉梯架,可放置二节拉梯、单杠梯、挂钩梯。
2.6.3器材厢门采用优质铝合金材料卷帘门,所有卷帘门钥匙可通用。
2.7电气系统
2.7.1车头前顶部设置长排式警灯,两侧及尾部设置频闪灯,单音100W警报器、警灯、电路为独立式附加电路,控制器件安装在驾驶室内。
2.7.2各卷帘门带有可靠耐用的LED自动照明灯带(门开启时照明灯自动打开、门关闭时照明灯自动熄灭),并于驾驶室内设置卷帘门未关状态警示灯(门未关时灯亮)。
2.7.3上装后部安装探照灯1个,顶部左右两侧装有LED照明灯2个。
3.其他要求
3.1交付的车辆必须按照消防救援局关于消防救援车辆外观制式涂装最新要求涂装。
3.2所有操作开关、仪表、器材架及车辆均有规范的永久性中文铭牌标识。
3.3驾驶室显著位置粘贴永久性二维码,扫描可查看车辆性能、维护保养方法、使用注意事项等相关材料。
3.4车辆必须安装360º全景行车记录仪辅助系统:系统应可通过车头、两侧及车尾的四个摄像头检测周边状态,形成360º全景影像。系统配备不小于9英寸彩色显示屏,支持分屏、单屏等多种模式。记录仪存储卡≥128G;行车记录仪采用自动分段录制,记录卡录满后自行删除最早记录,有倒车雷达,可以和总队物联网装备管理系统实现信息交互。
3.5随车器材
3.5.1多功能水枪2支
3.5.2直流水枪2支
3.5.320-65-20型消防水带20盘
3.5.420-80-20消防水带20盘
3.5.5吸水管(每根2m)4根
3.5.6地上消火栓扳手1把
3.5.7气阀应急手动扳手1套
3.5.8三分水器2个
3.5.9水带挂钩8个
3.5.10护带桥2件
3.5.11滤水器1个
3.5.12水带包布8个
3.5.13吸水管扳手2把
3.5.14异径接口DN65卡式雌接口转DN80卡式雄接口4个,DN80雌接口转DN80雄接口2个,DN125卡式转大于DN100螺纹式2个
3.5.15铁锹1把
3.5.16尖斧1把
3.5.17铁铤1支
3.5.188kg手提式ABC干粉灭火器1具
3.5.19两节梯1把
3.5.20车用三角警告牌1个
3.5.21集水器2个
3.5.22橡皮锤1个
3.5.23可充电式手提照明灯2个
3.6质保期不低于5年

3

水罐消防车(小型)

36

1.整体要求
提供国6及以上排放标准同类型同配置整车产品符合工信部公告或《承诺函》承诺其交车时提供国6整车产品符合工信部公告,必须整车符合办理应急管理牌照的要求和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消防车选用底盘性能符合GB7956.1-2014《消防车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整车性能符合GB7956.2-2014《消防车第2部分:水罐消防车》标准要求;消防泵性能符合GB6245-2006《消防泵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的规定。整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符合GB1589-2016《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的规定。整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符合GB4785-2019《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的规定。
2.技术要求
2.1车辆底盘
2.1.1选用国产品牌底盘,底盘须适用于消防车改装。
2.1.2外形尺寸:长×宽×高≤6900mm×2400mm×3100mm。
2.1.3驱动形式:4×2。
2.1.4发动机:柴油发动机,发动机功率≥95kW,尾气排放不低于国6排放标准。
2.1.5驾驶室:四门双排座驾驶室,可乘坐≥6人,后排座椅靠背处设置6.8L—9L空气呼吸器支架,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
2.1.6取力器:电控气动。
2.2消防泵
2.2.1额定压力≥1MPa,额定流量≥40L/s@额定工况时。
2.2.2真空泵最大真空度≥85kPa,吸水深度≥7米,引水时间≤40秒。
2.3消防炮
2.3.1额定流量≥30L/s@额定工况时。
2.3.2射程(水)≥45m。
2.3.3水平旋转角度:360°;俯仰角度:-15°~+60°。
2.4水罐及管路系统
2.4.1罐体载液量≥3000L。
2.4.2罐体采用不锈钢材质,钢板厚度≥4mm,内设纵、横防荡板,设置人孔、溢流口、液位传感器及排放余液口。
2.4.3外吸口1个,形式为DN125卡式吸水口,同时设置泵往罐注水管路,可通过水泵直接向罐内注水。
2.4.4注水口1个,形式为带手动控制阀的DN65卡式雌接口。
2.4.5出水口2个,形式为带手动控制阀的DN65卡式雌接口。
2.5控制仪表包括压力表、真空表、转速表、液位计等,并在显目位置设有中文操作流程图及永久性标识、标牌等。
2.6车厢及卷帘门
2.6.1器材厢内设有高强度铝合金器材架及固定魔术贴绑带,能根据客户要求灵活布局。
2.6.2车顶部设置一套多功能拉梯架,可放置二节拉梯、单杠梯、挂钩梯。
2.6.3器材厢门采用优质铝合金材料卷帘门,所有卷帘门钥匙可通用。
2.7电气系统
2.7.1车头前顶部设置长排式警灯,两侧及尾部设置频闪灯,单音100W警报器、警灯、电路为独立式附加电路,控制器件安装在驾驶室内。
2.7.2上装后部安装探照灯1个,顶部左右两侧装有LED照明灯2个。
3.其他要求
3.1交付的车辆必须按照消防救援局关于消防救援车辆外观制式涂装最新要求涂装。
3.2所有操作开关、仪表、器材架及车辆均有规范的永久性中文铭牌标识。
3.3驾驶室显著位置粘贴永久性二维码,扫描可查看车辆性能、维护保养方法、使用注意事项等相关材料。
3.4车辆必须安装360º全景行车记录仪辅助系统:系统应可通过车头、两侧及车尾的四个摄像头检测周边状态,形成360º全景影像。系统配备不小于9英寸彩色显示屏,支持分屏、单屏等多种模式。记录仪存储卡≥128G;行车记录仪采用自动分段录制,记录卡录满后自行删除最早记录,有倒车雷达,可以和总队物联网装备管理系统实现信息交互。
3.5随车器材
3.5.1多功能水枪2支
3.5.2直流水枪2支
3.5.320-65-20型消防水带20盘
3.5.420-80-20消防水带20盘
3.5.5吸水管(每根2m)4根
3.5.6地上消火栓扳手1把
3.5.7气阀应急手动扳手1套
3.5.8三分水器2个
3.5.9水带挂钩8个
3.5.10护带桥2件
3.5.11滤水器1个
3.5.12水带包布8个
3.5.13吸水管扳手2把
3.5.14异径接口DN65卡式雄接口转DN80卡式雌接口2个,DN65卡式雌接口转DN65卡式雄接口2个,DN125卡式雌接口转大于DN100螺纹式1个
3.5.15铁锹1把
3.5.16尖斧1把
3.5.17铁铤1支
3.5.188kg手提式ABC干粉灭火器1具
3.5.19两节梯1把
3.5.20车用三角警告牌1个
3.5.21集水器1个
3.5.22橡皮锤1个
3.5.23可充电式手提照明灯2个
3.6质保期不低于5年

4

泡沫消防车(8吨)

85

1.整体要求
提供国6及以上排放标准同类型同配置整车产品符合工信部公告或《承诺函》承诺其交车时提供国6整车产品符合工信部公告,必须整车符合办理应急管理牌照的要求和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消防车选用底盘性能符合GB7956.1-2014《消防车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整车性能符合GB7956.3-2014《消防车第3部分:泡沫消防车》标准要求;消防泵性能符合GB6245-2006《消防泵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的规定。整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符合GB1589-2016《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的规定。整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符合GB4785-2019《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的规定。
2.技术要求
2.1车辆底盘
2.1.1选用国产品牌底盘,底盘须适用于消防车改装。
2.1.2外形尺寸:长×宽×高≤8700mmx2600mmx3900mm。
2.1.3驱动形式:4×2。
2.1.4发动机:柴油发动机,发动机功率≥250kW,尾气排放不低于国6排放标准。
2.1.5驾驶室:四门双排座驾驶室,可乘坐≥6人,后排座椅靠背处设有4具6.8L—9L空气呼吸器支架,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
2.1.6取力器:全功率或夹心式,电控气动。
2.2消防泵
2.2.1额定压力≥1MPa,额定流量≥80L/s@额定工况时。
2.2.2电动真空泵,最大真空度≥85kPa;吸水深度≥7米;引水时间≤60秒。
2.3消防炮
2.3.1消防炮可支持无线和有线电动遥控及手动灵活控制,支持水、泡沫两用。
2.3.2流量可调,额定流量≥60L/s@额定工况时。
2.3.3射程(水)≥70m;射程(泡沫)≥55m。
2.3.4水平旋转角度:360°;俯仰角度:-15°~+60°。
2.4水罐及管路系统
2.4.1罐体载水量≥6000L,载泡沫量≥2000L。
2.4.2罐体采用高强度不锈钢材质,钢板厚度≥4mm,内设纵、横防荡板,分区容积不得大于2m3,泡沫罐及水罐均设置人孔、溢流口、液位传感器及排放余液口。
2.4.3外吸水口2个,泵室左右两侧各安装DN150卡式雌接口1个,同时设置泵往罐注水管路,可通过水泵直接向罐内注水。
2.4.4注水口2个,车体左右两侧各安装带手动控制阀的DN80卡式雌接口1个。
2.4.5出液口4个,车体左右两侧各安装带手动控制阀的DN80卡式雌接口各2个。
2.4.6泡沫外吸液口1个,内扣式接口,管径与系统吸液能力相匹配,带手动操作球阀。
2.5消防控制系统
2.5.1控制仪表包括压力表、真空表、转速表、液位计等,并在显目位置设有中文操作流程图及永久性标识、标牌等。
2.5.2支持一键出液:在泵室即可实现启动发动机、开启后进液阀门、后挂取力器的一键式出液操作。
2.6泡沫比例混合器:负压式,全自动控制,混合比例1%~10%。
2.7车厢及卷帘门
2.7.1器材厢内设有高强度铝合金器材架及固定魔术贴绑带,能根据客户要求灵活布局。
2.7.2车顶部设置一套多功能拉梯架,可放置二节拉梯、单杠梯、挂钩梯。
2.7.3器材箱门采用优质铝合金材料卷帘门,所有卷帘门钥匙可通用。
2.8电气系统
2.8.1车头前顶部设置长排式警灯,两侧及尾部设置频闪灯,单音100W警报器、警灯、电路为独立式附加电路,控制器件安装在驾驶室内。
2.8.2各卷帘门带有可靠耐用的LED自动照明灯带(门开启时照明灯自动打开、门关闭时照明灯自动熄灭),并于驾驶室内设置卷帘门未关状态警示灯(门未关时灯亮)。
2.8.3上装后部安装探照灯1个,顶部左右两侧装有LED照明灯2个。
3.其他要求
3.1交付的车辆必须按照消防救援局关于消防救援车辆外观制式涂装最新要求涂装。
3.2所有操作开关、仪表、器材架及车辆均有规范的永久性中文铭牌标识。
3.3驾驶室显著位置粘贴永久性二维码,扫描可查看车辆性能、维护保养方法、使用注意事项等相关材料。
3.4车辆必须安装360º全景行车记录仪辅助系统:系统应可通过车头、两侧及车尾的四个摄像头检测周边状态,形成360º全景影像。系统配备不小于9英寸彩色显示屏,支持分屏、单屏等多种模式。记录仪存储卡≥128G;行车记录仪采用自动分段录制,记录卡录满后自行删除最早记录,有倒车雷达,可以和总队物联网装备管理系统实现信息交互。
3.5随车器材
3.5.1多功能水枪2支
3.5.2直流水枪2支
3.5.320-65-20型消防水带20盘
3.5.420-80-20消防水带20盘
3.5.5吸水管(每根2m)4根
3.5.6地上消火栓扳手1把
3.5.7气阀应急手动扳手1套
3.5.8三分水器2个
3.5.9水带挂钩8个
3.5.10护带桥2件
3.5.11滤水器1个
3.5.12水带包布8个
3.5.13泵浦吸液管(与泡沫外吸液口相匹配)1套
3.5.14异径接口DN65卡式雌接口转DN80卡式雄接口4个,DN80卡式雌接口转DN80卡式雄接口2个,DN150卡式雌接口转DN100螺纹式2个
3.5.15铁锹1把
3.5.16尖斧1把
3.5.17铁铤1支
3.5.188kg手提式ABC干粉灭火器1具
3.5.19两节梯1把
3.5.20车用三角警告牌1个
3.5.21集水器2个
3.5.22橡皮锤1个
3.5.23可充电式手提照明灯2个
3.5.24与消防炮匹配的泡沫炮头1个
3.5.25PQ8/PQ16泡沫管枪各1支
3.5.26中倍数泡沫发生器(流量不小于5L/s,采取平面和锥形两道网格设计)2个
3.5.27高倍数泡沫发生器(流量不小于8L/s,水轮驱动、叶轮防爆,叶片不少于6个)1个
3.5.28五节变径PG16泡沫钩管2根
3.5.29液压千斤顶1个
3.5.30随车工具1套
3.6质保期不低于5年

5

泡沫消防车(具备举升功能)

180

1.整体要求
提供国6及以上排放标准同类型同配置整车产品符合工信部公告或《承诺函》承诺其交车时提供国6整车产品符合工信部公告,必须整车符合办理应急管理牌照的要求和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消防车选用底盘性能符合GB7956.1-2014《消防车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标准要求;消防泵性能符合GB6245-2006《消防泵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的规定。整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符合GB1589-2016《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的规定。整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符合GB4785-2019《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的规定。
2.技术要求
2.1车辆底盘
2.1.1选用国产品牌底盘,底盘须适用于消防车改装。
2.1.2外形尺寸:长×宽×高≤9200mmx2600mmx3900mm。
2.1.3驱动形式:4×2。
2.1.4发动机:柴油发动机,发动机功率≥230kW,尾气排放不低于国6排放标准。
2.1.5驾驶室:四门双排座驾驶室,可乘坐≥6人,后排座椅靠背处设有≥4具6.8L—9L空气呼吸器支架,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
2.1.6取力器:全功率或夹心式,电控气动。
2.2消防泵
2.2.1额定流量≥50L/s。
2.2.2电动真空泵,最大真空度≥70kPa;吸水深度≥7米;引水时间≤60秒。
2.3消防炮
2.3.1消防炮可支持无线和有线电动遥控及手动灵活控制,支持水、泡沫两用。
2.3.2流量可调,额定流量≥40L/s。
2.3.3射程(水)≥70m;射程(泡沫)≥55m。
2.3.4水平旋转角度:≥200°;俯仰角度:≤-90°~≥+30°。
2.4水罐及管路系统
2.4.1罐体载水量≥2500L,载泡沫量≥500L。
2.4.3外吸水口不少于1个,DN150卡式雌接口。
2.4.4注水口2个,车体左右两侧各安装带手动控制阀的DN80卡式雌接口1个。
2.4.5出泡沫(或水)口不少于2个,车体左右两侧各安装带手动控制阀的DN80卡式雌接口各不少于1个。
2.4.7泡沫外吸液口不少于1个,内扣式接口,管径与系统吸液能力相匹配,均设置手动操作球阀。
2.5消防控制系统
2.5.1控制仪表包括压力表、真空表、转速表、液位计等,并在显目位置设有中文操作流程图及永久性标识、标牌等。
2.5.2支持一键出液:在泵室即可实现启动发动机、开启后进液阀门、后挂取力器的一键式出液操作。
2.6泡沫混合系统
2.6.1B类泡沫比例混合器:负压式,全自动控制,混合比1%~10%连续可调。
2.7车厢及卷帘门
2.7.1器材厢内设有高强度铝合金器材架及固定魔术贴绑带,能根据客户要求灵活布局。
2.7.3器材厢门采用优质铝合金材料卷帘门,所有卷帘门钥匙可通用。
2.8电气系统
2.8.1车头前顶部设置长排式警灯或圆警灯,两侧及尾部设置频闪灯,单音100W警报器、警灯、电路为独立式附加电路,控制器件安装在驾驶室内。
2.8.2各卷帘门带有可靠耐用的LED自动照明灯带(门开启时照明灯自动打开、门关闭时照明灯自动熄灭),并于驾驶室内设置卷帘门未关状态警示灯(门未关时灯亮)。
2.8.3上装后部安装探照灯不少于1个,顶部左右两侧装有LED照明灯不少于2个。
2.10移动发电机:输出电压为220V,功率≥5kW。
2.11绞盘
2.11.1驱动形式:电驱动,电压DC24V。
2.11.2钢丝绳额定拉力≥50kN,直径≥10mm,有效工作长度≥30m。
2.12举高能力
2.12.1 救援能力:设置有多种举高作业模式,可无支腿举高消防作业,救援速度快,适用老旧城区及城中村等路况较差的地区。
2.12.2 救援爬梯:最大工作高度:≥14m;爬梯最大同时可承载人数:≥3人。
2.12.3 带伸缩梯架,2节及以上,兼具爬梯功能。
3.其他要求
3.1交付的车辆必须按照消防救援局关于消防救援车辆外观制式涂装最新要求涂装。
3.2所有操作开关、仪表、器材架及车辆均有规范的永久性中文铭牌标识。
3.3驾驶室显著位置粘贴永久性二维码,扫描可查看车辆性能、维护保养方法、使用注意事项等相关材料。
3.4车辆必须安装360º全景行车记录仪辅助系统:系统应可通过车头、两侧及车尾的四个摄像头检测周边状态,形成360º全景影像。系统配备不小于9英寸彩色显示屏,支持分屏、单屏等多种模式。记录仪存储卡≥128G;行车记录仪采用自动分段录制,记录卡录满后自行删除最早记录,有倒车雷达,可以和总队物联网装备管理系统实现信息交互。
3.5随车器材
3.5.1多功能水枪2支
3.5.2直流水枪2支
3.5.320-65-20型消防水带20盘
3.5.420-80-20消防水带20盘
3.5.5吸水管(每根2m)4根
3.5.6地上消火栓扳手1把
3.5.7气阀应急手动扳手1套
3.5.8三分水器2个
3.5.9水带挂钩8个
3.5.10护带桥2件
3.5.11滤水器1个
3.5.12水带包布8个
3.5.13泵浦吸液管(与泡沫外吸液口相匹配)1套
3.5.14异径接口DN65卡式雌接口转DN80卡式雄接口4个,DN80卡式雌接口转DN80卡式雄接口2个,DN65卡式雌接口转DN65,卡式雄接口2个,DN150卡式雌接口转DN100螺纹式2个
3.5.15铁锹1把
3.5.16尖斧1把
3.5.17铁铤1支
3.5.188kg手提式ABC干粉灭火器1具
3.5.20车用三角警告牌1个
3.5.21集水器1个
3.5.22橡皮锤1个
3.5.23可充电式手提照明灯2个
3.5.24与消防炮匹配的泡沫炮头1个
3.5.29液压千斤顶1个
3.5.30随车工具1套
3.6质保期不低于5年

6

云梯消防车

280

1.整体要求
提供国6及以上排放标准同类型同配置整车产品符合工信部公告或《承诺函》承诺其交车时提供国6整车产品符合工信部公告,必须整车符合办理应急管理牌照的要求和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消防车选用底盘性能符合GB7956.1-2014《消防车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整车性能符合GB7956.12-2015《消防车第12部分:举高消防车》标准要求;消防泵性能符合GB6245-2006《消防泵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的规定。整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符合GB1589-2016《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的规定。整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符合GB4785-2019《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的规定。
2.技术要求
2.1车辆底盘
2.1.1底盘须适用于消防车改装。
2.1.2外形尺寸:长×宽×高≤12000mm×2600mm×4000mm。
2.1.3驱动形式:6×4。
2.1.4发动机:柴油发动机,发动机功率≥340kW/1800rpm,尾气采用集成式后处理系统,排放不低于国6排放标准。
2.1.5驾驶室:双门单排座驾驶室,可乘坐≥2人。
2.1.6取力器:全功率或夹心式,电控气动。
2.2消防泵
2.2.1额定流量≥80L/s@额定工况时。
2.2.2电动真空泵,最大真空度≥85kPa;吸水深度≥7米;引水时间≤60秒。
2.3消防炮
2.3.1消防炮可支持无线和有线电动遥控及手动灵活控制,支持水、泡沫两用。
2.3.2流量可调,额定流量≥60L/s@额定工况时。
2.3.3射程(水)≥70m;射程(泡沫)≥55m。
2.3.4水平旋转角度:360°;俯仰角度:-60°~+30°。
2.4水罐及管路系统
2.4.1罐体载液量≥3000L(泡沫罐与水罐比例根据客户要求灵活布局)。
2.4.2罐体采用高强度不锈钢材质,钢板厚度≥4mm,内设纵、横防荡板,分区容积不得大于2m3,泡沫罐及水罐均设置人孔、溢流口、液位传感器及排放余液口。
2.4.3外吸水口1个,DN150卡式雌接口,同时设置泵往罐注水管路,可通过水泵直接向罐内注水。
2.4.4注水口2个,车体左右两侧各安装带手动控制阀的DN80卡式雌接口1个。
2.4.5工作斗出液口1个,工作斗前方安装带手动控制阀的DN65卡式雌接口1个。
2.4.6泡沫外吸液口1个,内扣式接口,管径与系统吸液能力相匹配,带手动操作球阀。
2.4.7臂架直供口2个,DN80卡式雌接口,位于车尾。
2.5支撑系统
2.5.1支腿横向跨距≤5800mm,支腿纵向跨距≤7400mm。
2.5.2可支持一键自动、手动及应急方式调平,自动调平时间≤35s。
2.6梯架系统
2.6.1最大工作高度≥32m。
2.6.2最大工作半径≥19m。
2.6.3梯架形式为四节伸缩梯,可支持360°无限回转。
2.6.4梯架展开时间≤70s。
2.6.5工作斗必须标配至少4方位安全防撞限位感应器和声光报警仪、超载报警仪、梯架安全曲线显示仪。
2.6.6工作平台额定载荷≥450kg;工作斗平台有效面积不得小于1平方米,具有超载报警装置;工作斗下部设置喷雾自保装置。
2.7消防控制系统
2.7.1控制仪表包括压力表、真空表、转速表、液位计等,并在显目位置设有中文操作流程图及永久性标识、标牌等。
2.7.2支持一键出液:在泵室即可实现启动发动机、开启后进液阀门、后挂取力器的一键式出液操作。
2.8泡沫比例混合器:负压式,全自动控制,混合比1%~10%。
2.9车厢及卷帘门
2.9.1器材厢内设有铝合金器材架及固定魔术贴绑带,能根据客户要求灵活布局。
2.9.2器材厢门采用优质铝合金材料卷帘门,所有卷帘门钥匙可通用。
2.10电气系统
2.10.1车头前顶部设置长排式警灯,两侧及尾部设置频闪灯,单音100W警报器、警灯、电路为独立式附加电路,控制器件安装在驾驶室内。
2.10.2各卷帘门带有可靠耐用的LED自动照明灯带(门开启时照明灯自动打开、门关闭时照明灯自动熄灭),并于驾驶室内设置卷帘门未关状态警示灯(门未关时灯亮)。
2.10.3上装后部安装探照灯1个,顶部左右两侧装有LED照明灯2个。
2.11安全保护
2.11.1工作斗载荷超重保护:当工作斗超过1.1倍额定载荷时,报警并切断向危险方向动作。
2.11.2工作斗倾翻保护:当工作斗倾斜超过7°时,切断所有动作。
2.11.3工作斗防碰撞保护:当工作斗接近障碍物时,系统报警并停止危险方向的继续靠近。
2.11.4梯架的缓冲保护:极限位置以及突然操作手柄,系统能自动实现加减速
2.11.5梯架限幅保护:梯架接近极限幅度时,能自动缓慢停止
2.11.6回转对中:回转在接近中位时,自动降速,确保中位精确对准。
2.11.7上下车互锁:支腿未展开,臂架不能动作;臂架离开支架,支腿不能动作。
2.11.8应急功能:上车操作阀和支腿操作阀都带有应急手动操作;系统带有应急动力单元,发动机或油泵出现故障时,用于收拢梯架和支腿。
2.11.9支腿动作报警:支腿动作时,声光自动报警,防止触碰伤人。
2.11.10软腿保护:当臂架在动作过程中,支腿出现虚腿,自动切断危险方向的动作。
2.11.11支腿未缩提示:如支腿未缩到位,声光自动报警,防止行车发生事故。
2.11.12水路超压保护:当水炮入口压力超过额定值时,报警并限制发动机继续加速。水路超过压力时,安全阀溢流。
2.11.13水罐涨罐保护:除了设置足够大孔径的溢水口,还设置罐口压力溢流装置,水罐补水时,防止意外超压。
2.11.14发动机限速:臂架动作时,自动限制发动机转速;当水泵工作时,防止水路超压或水泵超速,自动限制发动机转速。
2.11.15超风速报警:当风速超过12米/秒时,声光自动报警并切断向危险方向动作。
3.其他要求
3.1交付的车辆必须按照消防救援局关于消防救援车辆外观制式涂装最新要求涂装。
3.2所有操作开关、仪表、器材架及车辆均有规范的永久性中文铭牌标识。
3.3驾驶室显著位置粘贴永久性二维码,扫描可查看车辆性能、维护保养方法、使用注意事项等相关材料。
3.4车辆必须安装360º全景行车记录仪辅助系统:系统应可通过车头、两侧及车尾的四个摄像头检测周边状态,形成360º全景影像。系统配备不小于9英寸彩色显示屏,支持分屏、单屏等多种模式。记录仪存储卡≥128G;行车记录仪采用自动分段录制,记录卡录满后自行删除最早记录,有倒车雷达,可以和总队物联网装备管理系统实现信息交互。
3.5随车器材
3.5.1多功能水枪2支
3.5.2直流水枪2支
3.5.320-65-20型消防水带20盘
3.5.420-80-20消防水带20盘
3.5.5吸水管(每根2m)4根
3.5.6地上消火栓扳手1把
3.5.7气阀应急手动扳手1套
3.5.8三分水器2个
3.5.9水带挂钩8个
3.5.10护带桥2件
3.5.11滤水器1个
3.5.12水带包布8个
3.5.13泵浦吸液管(与泡沫外吸液口相匹配)1套
3.5.14异径接口DN65卡式雌接口转DN80卡式雄接口2个,DN80卡式雄接口转DN80卡式雄接口2个,DN150卡式雌接口转DN100螺纹式2个
3.5.15铁锹1把
3.5.16尖斧1把
3.5.17铁铤1支
3.5.188kg手提式ABC干粉灭火器1具
3.5.19两节梯1把
3.5.20车用三角警告牌1个
3.5.21集水器1个
3.5.22橡皮锤1个
3.5.23可充电式手提照明灯2个
3.5.24与消防炮匹配的泡沫炮头1个
3.5.25PQ8/PQ16泡沫管枪各1支
3.5.26中倍数泡沫发生器(流量不小于5L/s,采取平面和锥形两道网格设计)2个
3.5.27高倍数泡沫发生器(流量不小于8L/s,水轮驱动、叶轮防爆,叶片不少于6个)1个
3.5.28五节变径PG16泡沫钩管2根
3.5.29液压千斤顶1个
3.5.30随车工具1套
3.6质保期不低于5年

7

举高喷射消防车

185

1.整体要求
提供国6及以上排放标准同类型同配置整车产品符合工信部公告或《承诺函》承诺其交车时提供国6整车产品符合工信部公告,必须整车符合办理应急管理牌照的要求和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消防车选用底盘性能符合GB7956.1-2014《消防车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整车性能符合GB7956.12-2015《消防车第12部分:举高消防车》标准要求;消防泵性能符合GB6245-2006《消防泵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的规定。整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符合GB1589-2016《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的规定。整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符合GB4785-2019《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的规定。
2.技术要求
2.1车辆底盘
2.1.1底盘须适用于消防车改装,且底盘具备水、泡沫喷淋自保系统。
2.1.2外形尺寸:长×宽×高≤11800mm×2600mm×4000mm。
2.1.3驱动形式:8×4。
2.1.4发动机:柴油发动机,发动机功率340kW@1800rpm,尾气采用集成式后处理系统,排放不低于国6排放标准。
2.1.5驾驶室:四门双排座驾驶室,可乘坐≥6人。
2.1.6取力器:全功率或夹心式,电控气动。
2.2消防泵
2.2.1额定流量≥100L/s@额定工况时。
2.2.2电动真空泵,最大真空度≥85kPa;吸水深度≥7米;引水时间≤60秒。
2.3消防炮
2.3.1消防炮可支持无线和有线电动遥控及手动灵活控制,支持水、泡沫两用。
2.3.2流量可调,额定流量≥80L/s@额定工况时。
2.3.3射程(水)≥70m;射程(泡沫)≥60m。
2.3.4水平旋转角度:360°;俯仰角度:-60°~+30°。
2.4水罐及管路系统
2.4.1罐体载液量≥20000L(泡沫罐与水罐比例根据客户要求灵活布局)。
2.4.2罐体采用高强度不锈钢材质,钢板厚度≥4mm,内设纵、横防荡板,分区容积不得大于2m3,泡沫罐及水罐均设置人孔、溢流口、液位传感器及排放余液口。
2.4.3外吸水口2个,车体左右两侧安装DN150卡式雌接口各1个,同时设置泵往罐注水管路,可通过水泵直接向罐内注水。
2.4.4注水口4个,车体左右两侧各安装带手动控制阀的DN80卡式雌接口2个。
2.4.5出液口4个,车体左右两侧各安装带手动控制阀的DN80卡式雌接口各2个。
2.4.6泡沫外吸液口1个,内扣式接口,管径与系统吸液能力相匹配,带手动操作球阀。
2.4.7臂架直供口4个,DN80卡式雌接口,位于车尾。
2.5支撑系统
2.5.1支腿结构型式为原地垂直支撑。
2.5.2可支持一键自动、手动及应急方式调平,自动调平时间≤30s。
2.6臂架系统
2.6.1最大工作高度≥18m。
2.6.2最大工作半径≥12m。
2.6.3臂架形式为两节折叠臂,可支持360°无限回转。
2.6.4臂架展开时间≤40s。
2.6.5臂架与水泵可联动作业,喷射灭火时臂架可任意动作,且不影响喷射流量。
2.7消防控制系统
2.7.1控制仪表包括压力表、真空表、转速表、液位计等,并在显目位置设有中文操作流程图及永久性标识、标牌等。
2.7.2支持一键出液:在泵室即可实现启动发动机、开启后进液阀门、后挂取力器的一键式出液操作。
2.8泡沫比例混合器:负压式,全自动控制,混合比1%~10%。
2.9车厢及卷帘门
2.9.1器材厢内设有铝合金器材架及固定魔术贴绑带,能根据客户要求灵活布局。
2.9.2器材箱门采用优质铝合金材料卷帘门,所有卷帘门钥匙可通用。
2.10电气系统
2.10.1车头前顶部设置长排式警灯,两侧及尾部设置频闪灯,单音100W警报器、警灯、电路为独立式附加电路,控制器件安装在驾驶室内。
2.10.2各卷帘门带有可靠耐用的LED自动照明灯带(门开启时照明灯自动打开、门关闭时照明灯自动熄灭),并于驾驶室内设置卷帘门未关状态警示灯(门未关时灯亮)。
2.10.3上装后部安装探照灯1个,顶部左右两侧装有LED照明灯2个。
2.11安全保护
2.11.1臂架的缓冲保护:极限位置以及突然操作手柄,系统能自动实现加减速。
2.11.2臂架限幅保护:臂架接近极限幅度时,能自动缓慢停止。
2.11.3回转对中:回转在接近中位时,自动降速,确保中位精确对准。
2.11.4上下车互锁:支腿未展开,臂架不能动作;臂架离开支架,支腿不能动作。
2.11.5应急功能:上车操作阀和支腿操作阀都带有应急手动操作;系统带有应急动力单元,发动机或油泵出现故障时,用于收拢梯架和支腿。
2.11.6支腿动作报警:支腿动作时,声光自动报警,防止触碰伤人。
2.11.7软腿保护:当臂架在动作过程中,支腿出现虚腿,自动切断危险方向的动作。
2.11.8支腿未缩提示:如支腿未缩到位,光自动报警,防止行车发生事故。
2.11.9水路超压保护:当水炮入口压力超过额定值时,报警并限制发动机继续加速。水路超过压力时,安全阀溢流。
2.11.10水罐涨罐保护:除了设置足够大孔径的溢水口,还设置罐口压力溢流装置,水罐补水时,防止意外超压。
2.11.11发动机限速:臂架动作时,自动限制发动机转速;当水泵工作时,防止水路超压或水泵超速,自动限制发动机转速。
3.其他要求
3.1交付的车辆必须按照消防救援局关于消防救援车辆外观制式涂装最新要求涂装。
3.2所有操作开关、仪表、器材架及车辆均有规范的永久性中文铭牌标识。
3.3驾驶室显著位置粘贴永久性二维码,扫描可查看车辆性能、维护保养方法、使用注意事项等相关材料。
3.4车辆必须安装360º全景行车记录仪辅助系统:系统应可通过车头、两侧及车尾的四个摄像头检测周边状态,形成360º全景影像。系统配备不小于9英寸彩色显示屏,支持分屏、单屏等多种模式。记录仪存储卡≥128G;行车记录仪采用自动分段录制,记录卡录满后自行删除最早记录,有倒车雷达,可以和总队物联网装备管理系统实现信息交互。
3.5随车器材
3.5.1多功能水枪2支
3.5.2直流水枪2支
3.5.320-65-20型消防水带20盘
3.5.420-80-20消防水带20盘
3.5.5吸水管(每根2m)4根
3.5.6地上消火栓扳手1把
3.5.7气阀应急手动扳手1套
3.5.8三分水器2个
3.5.9水带挂钩8个
3.5.10护带桥2件
3.5.11滤水器1个
3.5.12水带包布8个
3.5.13泵浦吸液管(与泡沫外吸液口相匹配)1套
3.5.14异径接口DN65卡式雌接口转DN80卡式雄接口4个,DN80卡式雌接口转DN80卡式雄接口4个,DN80卡式雄接口转DN80卡式雄接口4个,DN150卡式雌接口转DN100螺纹式2个
3.5.15铁锹1把
3.5.16尖斧1把
3.5.17铁铤1支
3.5.188kg手提式ABC干粉灭火器1具
3.5.19两节梯1把
3.5.20车用三角警告牌1个
3.5.21集水器2个
3.5.22橡皮锤1个
3.5.23可充电式手提照明灯2个
3.5.24与消防炮匹配的泡沫炮头1个
3.5.25PQ8/PQ16泡沫管枪各1支
3.5.26中倍数泡沫发生器(流量不小于5L/s,采取平面和锥形两道网格设计)2个
3.5.27高倍数泡沫发生器(流量不小于8L/s,水轮驱动、叶轮防爆,叶片不少于6个)1个
3.5.28五节变径PG16泡沫钩管2根
3.5.29液压千斤顶1个
3.5.30随车工具1套
3.6质保期不低于5年

8

举高喷射消防车

127

1.整体要求
提供国6及以上排放标准同类型同配置整车产品符合工信部公告或《承诺函》承诺其交车时提供国6整车产品符合工信部公告,必须整车符合办理应急管理牌照的要求和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消防车选用底盘性能符合GB7956.1-2014《消防车第1部分:通用技术条件》、整车性能符合GB7956.12-2015《消防车第12部分:举高消防车》标准要求;消防泵性能符合GB6245-2006《消防泵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的规定。整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符合GB1589-2016《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的规定。整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符合GB4785-2019《汽车及挂车外部照明和信号装置的安装规定》的规定。
2.技术要求
2.1车辆底盘
2.1.1选用国产品牌底盘,底盘须适用于消防车改装,且底盘具备水、泡沫喷淋自保系统。
2.1.2外形尺寸:长×宽×高≤11000mm×2600mm×4000mm。
2.1.3驱动形式:6×4。
2.1.4发动机:柴油发动机,发动机功率≥320kW,尾气排放不低于国6排放标准。
2.1.5驾驶室:四门双排座驾驶室,可乘坐≥6人,后排座椅靠背处设有4具6.8L—9L空气呼吸器支架,符合人体工程学原理。
2.1.6取力器:全功率或夹心式,电控气动。
2.2消防泵
2.2.1额定流量≥100L/s@额定工况时。
2.2.2电动真空泵,最大真空度≥85kPa;吸水深度≥7米;引水时间≤60秒。
2.3消防炮
2.3.1消防炮可支持无线和有线电动遥控及手动灵活控制,支持水、泡沫两用。
2.3.2流量可调,额定流量≥80L/s@额定工况时。
2.3.3射程(水)≥70m;射程(泡沫)≥60m。
2.3.4水平旋转角度:360°,俯仰角度:-60°~+30°。
2.4水罐及管路系统
2.4.1罐体载液量≥12000L(泡沫罐与水罐比例根据客户要求灵活布局)。
2.4.2罐体采用高强度不锈钢材质,钢板厚度≥4mm,内设纵、横防荡板,分区容积不得大于2m3,泡沫罐及水罐均设置人孔、溢流口、液位传感器及排放余液口。
2.4.3外吸水口2个,车体左右两侧安装DN150卡式雌接口各1个,同时设置泵往罐注水管路,可通过水泵直接向罐内注水。
2.4.4注水口4个,车体左右两侧各安装带手动控制阀的DN80卡式雌接口2个。
2.4.5出液口4个,车体左右两侧各安装带手动控制阀的DN80卡式雌接口各2个。
2.4.6泡沫外吸液口1个,内扣式接口,管径与系统吸液能力相匹配,带手动操作球阀。
2.4.7臂架直供口4个,DN80卡式雌接口,位于车尾。
2.5支撑系统
2.5.1支腿结构型式为原地垂直支撑。
2.5.2可支持一键自动、手动及应急方式调平,自动调平时间≤30s。
2.6臂架系统
2.6.1最大工作高度≥18m。
2.6.2最大工作半径≥12m。
2.6.3臂架形式为两节折叠臂,可支持360°无限回转。
2.6.4臂架展开时间≤40s。
2.6.5臂架与水泵可联动作业,喷射灭火时臂架可任意动作,且不影响喷射流量。
2.7消防控制系统
2.7.1控制仪表包括压力表、真空表、转速表、液位计等,并在显目位置设有中文操作流程图及永久性标识、标牌等。
2.7.2支持一键出液:在泵室即可实现启动发动机、开启后进液阀门、后挂取力器的一键式出液操作。
2.8泡沫比例混合器:负压式,全自动控制,混合比1%~10%。
2.9车厢及卷帘门
2.9.1器材厢内设有铝合金器材架及固定魔术贴绑带,能根据客户要求灵活布局。
2.9.2器材厢门采用优质铝合金材料卷帘门,所有卷帘门钥匙可通用。
2.10电气系统
2.10.1车头前顶部设置长排式警灯,两侧及尾部设置频闪灯,单音100W警报器、警灯、电路为独立式附加电路,控制器件安装在驾驶室内。
2.10.2各卷帘门带有可靠耐用的LED自动照明灯带(门开启时照明灯自动打开、门关闭时照明灯自动熄灭),并于驾驶室内设置卷帘门未关状态警示灯(门未关时灯亮)。
2.10.3上装后部安装探照灯1个,顶部左右两侧装有LED照明灯2个。
2.11安全保护
2.11.1臂架的缓冲保护:极限位置以及突然操作手柄,系统能自动实现加减速。
2.11.2臂架限幅保护:臂架接近极限幅度时,能自动缓慢停止。
2.11.3回转对中:回转在接近中位时,自动降速,确保中位精确对准。
2.11.4上下车互锁:支腿未展开,臂架不能动作;臂架离开支架,支腿不能动作。
2.11.5应急功能:上车操作阀和支腿操作阀都带有应急手动操作;系统带有应急动力单元,发动机或油泵出现故障时,用于收拢梯架和支腿。
2.11.6支腿动作报警:支腿动作时,声光自动报警,防止触碰伤人。
2.11.7软腿保护:当臂架在动作过程中,支腿出现虚腿,自动切断危险方向的动作。
2.11.8支腿未缩提示:如支腿未缩到位,声光自动报警,防止行车发生事故。
2.11.9水路超压保护:当水炮入口压力超过额定值时,报警并限制发动机继续加速。水路超过压力时,安全阀溢流。
2.11.10水罐涨罐保护:除了设置足够大孔径的溢水口,还设置罐口压力溢流装置,水罐补水时,防止意外超压。
2.11.11发动机限速:臂架动作时,自动限制发动机转速;当水泵工作时,防止水路超压或水泵超速,自动限制发动机转速。
3.其他要求
3.1交付的车辆必须按照消防救援局关于消防救援车辆外观制式涂装最新要求涂装。
3.2所有操作开关、仪表、器材架及车辆均有规范的永久性中文铭牌标识。
3.3驾驶室显著位置粘贴永久性二维码,扫描可查看车辆性能、维护保养方法、使用注意事项等相关材料。
3.4车辆必须安装360º全景行车记录仪辅助系统:系统应可通过车头、两侧及车尾的四个摄像头检测周边状态,形成360º全景影像。系统配备不小于9英寸彩色显示屏,支持分屏、单屏等多种模式。记录仪存储卡≥128G;行车记录仪采用自动分段录制,记录卡录满后自行删除最早记录,有倒车雷达,可以和总队物联网装备管理系统实现信息交互。
3.5随车器材
3.5.1多功能水枪2支
3.5.2直流水枪2支
3.5.320-65-20型消防水带20盘
3.5.420-80-20消防水带20盘
3.5.5吸水管(每根2m)4根
3.5.6地上消火栓扳手1把
3.5.7气阀应急手动扳手1套
3.5.8三分水器2个
3.5.9水带挂钩8个
3.5.10护带桥2件
3.5.11滤水器1个
3.5.12水带包布8个
3.5.13泵浦吸液管(与泡沫外吸液口相匹配)1套
3.5.14异径接口DN65卡式雌接口转DN80卡式雄接口4个,DN80卡式雌接口转DN80卡式雄接口4个,DN80卡式雄接口转DN80卡式雄接口4个,DN150卡式雌接口转DN100螺纹式2个
3.5.15铁锹1把
3.5.16尖斧1把
3.5.17铁铤1支
3.5.188kg手提式ABC干粉灭火器1具
3.5.19两节梯1把
3.5.20车用三角警告牌1个
3.5.21集水器2个
3.5.22橡皮锤1个
3.5.23可充电式手提照明灯2个
3.5.24与消防炮匹配的泡沫炮头1个
3.5.25PQ8/PQ16泡沫管枪各1支
3.5.26中倍数泡沫发生器(流量不小于5L/s,采取平面和锥形两道网格设计)2个
3.5.27高倍数泡沫发生器(流量不小于8L/s,水轮驱动、叶轮防爆,叶片不少于6个)1个
3.5.28五节变径PG16泡沫钩管2根
3.5.29液压千斤顶1个
3.5.30随车工具1套
3.6质保期不低于5年

       

 

 

为确保广西消防救援队伍2025年消防车辆装备集中采购项目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切实维护广大潜在供应商正当权益,现将项目采购需求(见附件1)进行网上公开征集,征集各潜在供应商意见建议和产品信息,欢迎广大潜在供应商对需求内容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总队将对意见建议进行收集、归类、整理,并进一步论证完善,意见建议具体采纳情况不再反馈供应商,项目各项信息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一)公示时间:2025年6月4日-2025年6月13日(7个工作日)

(二)意见建议反馈方式:各潜在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和建议形成书面报告,以邮件形式反馈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采购办邮箱(cgb119666@163.com),超过公示期反馈的将不予接收。

(三)意见建议反馈要求

1.意见要求:提出意见按附件2格式填写,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必要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无盖章意见或意见不具体则视为无效意见,不列入论证研究范围。

2.提供资料:反馈资料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扫描盖章);

(2)装备技术参数公开征集表(扫描盖章);

         (3)装备产品说明书(电子版或扫描版);

         (4)其他佐证材料。

3.资料上传要求:

(1)邮件主题:某某公司关于广西消防救援队伍2025年消防车辆装备集中采购项目装备采购需求反馈意见。

(2)邮件正文:写明公司业务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方便需要时对接。

(3)邮件附件:

附件1.将营业执照(扫描盖章)扫描成一个PDF文档上传,命名为“附件1某某公司单位基本信息”;

附件2.将技术参数公开征集表上传,命名为“附件2某某公司装备采购需求反馈意见表(注明车辆类或装备类)”;

附件3.将所有装备产品说明书和其他佐证材料(电子版或扫描版)压缩成一个压缩包上传,命名为“附件3某某公司装备其他佐证电子版资料”。

二、相关声明

(一)本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征集活动为采购项目开展前的需求调查阶段。本次征集活动非供应商资格预审,与实际采购时投标无关,相关资料仅作为征集单位采购需求使用,但供应商仍须保证所提供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可靠性、准确性。相关资料一经递交后,不予退回。供应商对提供数据资料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信息影响采购的,必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无论征集单位是否采用,供应商应保证所递交的资料不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供应商对所投递的资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对所有自愿递交采购需求征集资料的供应商,征集单位不给予任何形式的经济和物资补偿和奖励,一切费用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征集单位有权针对征集内容不了解、不清楚的地方对供应商进行询问,供应商应保证相关人员能够及时回复征集单位的问题。

(四)本次采购需求征集最终解释权归征集单位所有。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为需求公示和征集公告,项目后续相关采购相关信息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上发布,如有意向,请及时关注后期公告。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征集单位不予承担责任。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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