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消防网 作者:网站管理员 时间:2025/6/17 9:52:49
2025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全国招生咨询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简介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是由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种学院和原公安消防部队高等专科学校整合组建。2018年9月,根据中共中央深化跨军地改革决策部署,整合原武警警种学院与原公安消防高专力量和资源,以原武警警种学院为基础,组建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并于同年12月挂牌成立。学院的组建,标志着我国第一所专门的消防救援高等院校正式诞生,标志着消防救援教育事业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对于加快构建消防救援高等教育体系、培养造就高素质消防救援专业人才、推动新时代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组建以来,学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践行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四句话方针”,恪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为消铸盾的初心使命,秉承“政治引领、内涵发展、特色办学、质量立院”的办学理念,奋力开创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特色鲜明的消防救援大学新征程。
政治建院全面加强。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党的建设与教学科研管理深度融合,把党的领导贯穿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各方面。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构建“大思政课”育人格局,大力培养堪当民族复兴大任、担当保民平安重任的时代新人。近年来,17个党支部、4名党员被命名为中央和国家机关“四强”党支部、“四好”党员;1名个人被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表彰为“中央和国家机关优秀党务工作者”。
育人质量有效提升。坚持为战育人鲜明导向,开设10个本科专业、2个联合培养项目,深化“教学研练战”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承办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网络学院,依托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消防救援总队设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近年来,3个专业获批北京市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5门课程获评北京高校优质本科课程和思政示范课程,16部教材(教案)获评北京高校优质本科教材(教案),7个教师团队荣获全国高校教师教学创新大赛和全国混合式教学设计创新大赛一、二、三等奖;270余名学员荣获省部级以上学科竞赛奖项,荣获第十二届北京高校国旗护卫队展示赛一等奖和第27届中国大学生篮球联赛CUBAL二级联赛北京赛区冠军。
科技创新显著增强。聚焦消防救援科技创新需求,牵头(共建)森林草原火灾风险防控、无人机应急救援技术、航空应急救援联合创新、工业与公共建筑火灾防控技术等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在应急管理部天津消防研究所挂牌“实践教学和科研转化基地”,与北京市应急管理局、文物局共建研究中心(院)。增列为北京市硕士学位授予规划建设单位,设立“119”消防救援科技文化节和校园开放日。近年来,承担20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取得各类专利147项;50余名教师入选省部级以上专家库、标委会和联合培养硕博士导师,8名教师入选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青年人才托举工程”。

师资队伍不断建强。学院深入实施“人才强院”战略,坚持引育并举、专兼结合,面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高校、社会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聘请应急管理、消防救援领域专家学者担任客座教授,持续优化“实战型”人才队伍结构。加大中青年教师培养力度,鼓励和支持学历提升、进修访学、短期培训、挂职锻炼,建立健全“师徒结对”、以赛促教、师德建设等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能力。近年来,先后有1个集体、2名个人被授予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称号;2个集体、3名个人分别被授予第五、六届全国119消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称号;2个教学团队获评“北京高校优秀本科育人团队”,7名个人获评北京市优秀教师和教学名师。
开放办学深度拓展。注重发挥专业和人才优势,建设国家级综合培训基地和“一带一路”消防救援人才交流基地。承办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总队级干部晋升培训,总队级干部、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干部专题培训,队伍、行业、社会消防救援骨干力量和专业人才在职培训,深化院队、院校、院所、院企和院地合作,引领构建全周期、专业化、平战结合的消防救援教育训练体系。组建无人机侦测队、森林灭火救援队,服务首都及周边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与俄罗斯紧急情况部民防学院、圣彼得堡国立消防大学,白俄罗斯民防大学等签署教学和科研合作备忘录,与香港消防处、澳门消防局等开展合作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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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发新时代,奋进新征程。学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一体推进教育发展、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统筹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强化战略思维、革新发展理念,瞄准主攻方向、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特色鲜明的消防救援大学,为新时代消防救援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招生咨询电话
| 序 号 | 省 份 | 报考咨询电话 |
| 1 | 北京市消防员招录办 | 010-82215789 |
| 2 | 天津市消防员招录办 | 022-27351210 |
| 3 | 河北省消防员招录办 | 0311-89181222 |
| 4 | 山西省消防员招录办 | 0351-3658086 |
| 5 | 内蒙古自治区消防员招录办 |
0471-5318213 0471-4162223 |
| 6 | 辽宁省消防员招录办 | 024-86934225 |
| 7 | 吉林省消防员招录办 |
0431-84895603 0431-80611049 |
| 8 | 黑龙江省消防员招录办 |
0451-51196126 0451-87752252 0459-6826734 |
| 9 | 上海市消防员招录办 | 021-28955253 |
| 10 | 江苏省消防员招录办 | 025-86335197 |
| 11 | 浙江省消防员招录办 | 0571-85863567 |
| 12 | 安徽省消防员招录办 | 0551-62996215 |
| 13 | 福建省消防员招录办 |
0591-87089324 0591-88392233 |
| 14 | 江西省消防员招录办 | 0791-86558082 |
| 15 | 山东省消防员招录办 | 0531-85124044 |
| 16 | 河南省消防员招录办 | 0371-66615180 |
| 17 | 湖北省消防员招录办 | 027-87269999转9173 |
| 18 | 湖南省消防员招录办 | 0731-88119183 |
| 19 | 广东省消防员招录办 | 020-87119175 |
| 20 | 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员招录办 | 0771-3229025 |
| 21 | 海南省消防员招录办 | 0898-65921211 |
| 22 | 重庆市消防员招录办 |
023-63219269 023-67315230 |
| 23 | 四川省消防员招录办 |
028-63003175 028-65002222 |
| 24 | 贵州省消防员招录办 | 0851-83990027 |
| 25 | 云南省消防员招录办 |
0871-64569318 0871-66032041 0871-68366999转2223 |
| 26 | 西藏自治区消防员招录办 |
0891-6878015 0891-6952221 |
| 27 | 陕西省消防员招录办 | 029-86167568 |
| 28 | 甘肃省消防员招录办 | 0931-5150146 |
| 29 | 青海省消防员招录办 | 0971-8818029 |
| 30 | 宁夏回族自治区消防员招录办 | 0951-5023519 |
| 31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员招录办 | 0991-4688223 |
1.学院都有哪些专业?
答:2025年,招收青年学生的本科专业共8个,消防工程、火灾勘查、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思想政治教育、通信工程、应急装备技术与工程、航空航天工程、消防指挥(直升机飞行与指挥)。
2.学院是提前批录取吗?招收文科专业的学生吗?
答:学院招生录取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进行,未被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其在后续批次被其他高校录取。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招收文科学生,选考科目为历史、思想政治;其他专业招收理科学生,选考科目为物理、化学。
3.学员在校期间享受什么待遇?
答:新生入学取得学籍后,办理学员证,按有关规定享受学员相关待遇。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入学待遇。免交学费,符合相应条件时,可参加国家奖学金、学院奖学金评选以及校内勤工助学活动。另一方面是社会优待。凭学员证参观游览部分公园、风景名胜区、面向公众开放的文物和博物馆单位、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等景区时,享受当地对现役军人的同等优待;在京就医、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时,享受本市现役军人同等优待。
4.学员怎么就业?
答:学员毕业时采取多种方式就业。毕业当年,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招录资格条件的,可参加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录公务员统一考试(即“国考”,不是内部考试),根据干部招录计划按照属地原则和培养方向报考生源地省份相应总队招录职位,通过规定考录程序择优选拔录用为干部;未能录用为干部的,符合消防员招录条件的,可按培养方向到生源省份相应总队当消防员;不愿到队伍当消防员的,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自主就业。
5.学员生活条件怎么样?
答:学员宿舍均是近年新建楼房,生活设施配备齐全。食堂每日三餐都有数十种荤素菜品供选择,并设有民族灶;学院有校医院、室内体育馆、健身房、篮球场、足球场、图书馆等,同时周末假日组织文体活动,重大节日有晚会,业余生活丰富多彩。周末及法定节假日学员可请假外出。
6.报考年龄有什么要求?
答:青年学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至当年8月31日)。
7.考生需进行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心理测试、面试吗?标准是什么?
答:考生需参加生源地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组织的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心理测试、面试,结论均为合格。体格检查标准参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版)执行,要求为“其他专业”合格;政治考核标准参照《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2001版)执行;心理测试和面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重点问题:
身高:男性身高162cm以上,女性身高160cm以上。
体重: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30%,不低于标准体重15%的,合格;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合格;标准体重=(身高-110)kg。
视力: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9,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9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
8.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心理测试和面试分别是什么时间?
答:每个省的安排不一样,请关注本省教育考试院官网通知、消防救援总队官网通知或咨询本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
9.政治考核表在哪儿领取?
答:按照本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或消防救援总队官网通知要求下载,具体以本省教育考试院或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发布通知为准。
10.面试考察哪些方面?
答:面试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11.学院在各省的调档比例是多少?
答:按顺序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档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12.学院在各省的录取分数是多少?
答:考生分数需达到生源省份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的省份,需达到本省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按照报考学院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可关注学院招生网站。
13.学院在考生加分方面是如何规定的?
答:学院在调档时,认可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若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学院按照加分后的投档分数进行录取,加分在投档、分专业和培养方向时均适用。
14.学院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各专业的选考要求和有特殊录取要求省份的录取规则是什么?
答:考生须满足学院相关专业当年对选考科目的要求,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单科成绩,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比较科目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其他专业比较科目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
15.报考流程是什么?
答:报名。根据各省教育考试院或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通知要求组织实施。
资格确定。生源地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将统一组织考生进行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心理测试和面试,并及时公布结果。
报志愿。按照各省报考提前批次时间要求填报学院志愿。
录取。学院根据各省教育部门投档情况,按照既定录取原则对考生依次进行录取。
报到。考生按照学院《录取通知书》相关要求按时报到。
复核复检。新生入学后,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并完成档案审核、政治复核、心理复查和体格复检。复查复检合格的,予以注册学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具体时间、流程、组织方法以各省教育考试院和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通知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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