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消防资源网 作者:yl 时间:2010/1/29 9:56:00
消防人员依法查封
1月27日下午,监督执法人员对临河区胜利南路的“呼和花炮大展销”、“前旗烟花爆竹大展销”两家较大的营业点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通过检查,检查组发现以上两家单位都不具备销售烟花爆竹的消防条件,呼和花炮大展销店内储存大量烟花爆竹,将营业店当做库房使用,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前旗烟花爆竹大展销存有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火灾隐患。根据检查结果,消防监督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对以上两家单位进行了查封,责令停产停业。
为有效确保辖区内百姓能够度过一个祥和平安的春节,节前花炮销售点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还将持续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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