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消防资源网 作者:yl 时间:2010/3/29 11:50:00
记者登录新浪网财经版块看到,网站以百事“走私门”事件为背景,引用本报等多家媒体的报道,发起了一个民意投票调查。第一个问题为:您认为百事改编码属于个人行为还是单位犯罪?您认为百事可乐应该受到严惩吗?截至昨日19时,有7042人参与投票,其中9成参与投票的网民认为百事方面应该受到严惩。具体投票数据为:90.1%的网民(共人)投票给“应该严惩”,另外6.9%的人认为“不应该”,3.0%的人认为“不好说”。
此外,84%的网民投票给“单位犯罪”,8.0%的人投票给“个人行为”。众多网民还对百事“走私门”展开辩论。“新浪北京网友baih8”评论说,“普通的员工谁没事找事去乱改编码啊,再说改了自己也没啥好处,肯定是公司行为”。
新浪北京网友手机用户则在26日评论说,“本来很好,扰乱法庭为难记者有点恶心,本来觉得百事有理,现在就觉得百事恶心”。
新浪加拿大网友wakakabc评论说,百事方面的律师不了解国际惯例,支持广州的法庭对案件进行审判。
◎百事“贿赂门”
2009年9月,广州百事可乐饮料公司因向商家支付实物替代的“陈列费”被佛山工商局判定为“商业贿赂”,并处以共70万元罚款。
◎百事“质量门”
据每日经济新闻去年9月23日报道,国家质检总局发布了一份7月份进境不合格产品名单,其显示百事可乐中国有限公司进口的37.8吨浓缩橙汁被检酵母菌超标。这3批次冷冻浓缩橙汁是由百事饮料广州有限公司从巴西进口的,这些橙汁已被黄埔海关退货。
◎百事“技术盗窃门”
2009年10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中国天府可乐集团公司对百事的起诉状,罪名是“百事涉嫌长期非法占有技术秘密”。天府方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使用、立即归还“天府可乐”配方及生产的技术秘密。
此前,《北京晨报》曾经报道:天府方面的律师赴百事总部欲就追索品牌一事正面沟通,不过百事方面态度强硬,先是拒绝接待,后来甚至召来公司保安将律师逐出大门,“百事体现出来的盛气凌人、狂傲无礼的强权态度令人极度震惊”。
记者手记
掩耳盗铃现实版
刘冠南
作为一个500强跨国企业,百事一直在公众面前营造一个在中国“负责任的企业公民”形象。然而,当一层漂亮的广告纸被戳破后,百事的另一面就昭然若揭。
如果说,百事方面在法院受审时极力阻挠记者旁听,是蒙了羞以后急于遮羞的话,那么其在第二天所发出的《声明》,则更像是一场掩耳盗铃。
明明已经涉嫌刑事犯罪,却只说成是“关税问题”;该勇于承认管理制度失误的时候,却以为只要闭上了自己的耳朵,公众就不会听到真相。
百事公司宣称自己“恪守最高标准的企业道德”,但却又如此害怕媒体监督,连最低标准的公众知情权都极力抹杀,且在事后看不到一丝一毫的反思与歉意,这不由更暴露出百事方面在商业道德和名利之间,终究还是选择了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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