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消防资源网 作者:yl 时间:2010/7/12 8:22:00
根据2000年9月20日公布实施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拟开办电子公告服务的,应当在申请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许可或者办理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出专项申请或者专项备案。”执行十年之后,这一制度寿终正寝。
互联网资深人士谢文表示:“BBS备案是十年前的产物,这样一个为管制而管制的审批行为早就应该抛弃了。曾经一度出现这样的现象,各网站都有BBS,但很少有人能拿到合法的BBS证。到今天,这样一个BBS审批也毫无意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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