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挪车机器人 | 消防车 | 水域救援 | 救援装备 | 消防应急灯 | 消防炮 | 智能疏散 | 灭火剂 | 火灾报警 |
中国消防网
当前位置: 中国消防网 > 消防资讯 > 新闻速递 > 日本决定逮捕钓鱼岛撞船事件中方船长

日本决定逮捕钓鱼岛撞船事件中方船长

分享到:

来源:中国消防资源网  作者:yl  时间:2010/9/8 9:44:00

日本决定逮捕钓鱼岛撞船事件中方船长
日媒公布的中国渔船照片

中国渔船与日本巡逻船在钓鱼岛海域相撞

资料图:发生首次碰撞的日方巡逻船“与那国”号。本次与中国渔船相撞的“与那国岛”号巡逻船属于日本新建的1000吨级“波照间”型据点技能强化型巡视船,船号为PL63,2009年2月20日配属给11管区石垣岛。

 9月7日上午,在钓鱼岛附近海域,一艘中国渔船与两艘日本海上保安厅巡逻船发生碰撞。当日夜,日本海上保安厅决定以嫌疑妨碍公务逮捕这艘中国渔船的船长。同时以涉嫌违反《渔业法》对该船展开调查。

据悉,在逮捕决定最终下达前,日本海上安保厅以及外务省等相关部门召开了紧急应对会议。直至晚上9时,此决议方才得到日本内阁官房长官仙谷由人的确认,最终决定发布逮捕状。

在撞击事件发生后,约有20位日本海上保安厅官员,登上中国渔船进行检查。据悉,该渔船来自中国泉州,船上共有15位船员,未有受伤情况。

外交部副部长宋涛7日奉命约见日本驻华大使丹羽宇一郎,就日本海上保安厅巡逻船在钓鱼岛海域拦截我渔船事提出严正交涉,要求日方停止非法拦截行动。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姜瑜在当天例行记者会上说,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就是中国领土,我们要求日本巡逻船不得在钓鱼岛附近海域进行所谓执法活动,更不得采取任何危及中国渔船和人员安全的行为。

  TAGS:

本站部分信息由企业自行提供,该企业负责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本站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联系我们 | 付款方式 | 使用帮助 |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
Copyright@2013 https://www.chinafire119.cn/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Email:fire119vip@163.com QQ:1041076655
电话:021-50600112 备案号:沪ICP备14040595号-1
上海中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上海工商_应急消防网不良信息举报中心_应急消防网备案信息_应急消防网应急网络行业协会_应急消防网网络110_应急消防网应急互联网协会_应急消防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