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消防资源网 作者:LN 时间:2011/4/4 19:54:00
(中国消防资源网)清明时节,我国北方天气干燥,加上祭祀传统,容易酿成火情。内蒙古自治区消防部门针对清明节发布火灾警示,要求祭祀场所配足消防器材,严格防火制度。
连日来,通辽市科尔沁区消防大队对殡仪馆、火葬场、烈士陵园等公共祭奠场所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检查人员要求这些政府指定的公共祭奠场所要注意检查消防器材,配足灭火器等消防设备,制定火灾处置应急预案。要求在明显处悬挂、张贴安全疏散标志、火灾警示标志,设置专门焚烧点,在燃烧香烛、冥钱等场所要有专人看管,遇有火灾要及时处置,果断报警。
据通辽市殡仪馆介绍,去年清明节期间的7天时间里,前来祭奠的群众有68000多人,仅清明节当天就超过21000人,消防安全管理压力很大。
在这个缅怀先辈、寄托哀思的传统节日里,消防部门倡导大家采用“网络”、“鲜花”、“种植纪念树”等文明、健康、低碳的方式祭祀。进行祭奠活动时,要到当地政府部门指定地点,不要在社区、楼群内、大街、草坪等场所焚烧冥纸,避免引发火灾。农村牧区群众祭祀也要在无风时选择附近无可燃物的场所,要谨慎用火,确认燃烧的香烛、冥钱等祭品完全熄灭时再离开。在草木较多、风力较强的地方,绝对避免用火。
消防部门提醒,广大群众要自觉增强消防安全意识,维护公共消防安全,告别陋习、文明祭扫,避免火灾,使清明节成为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相融合的节日,成为安全祥和的节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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