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时间:2014/7/2 8:40:37
“第三方”渐行渐近
中国社会组织弱小,征信工作会遭遇政府部门的信息壁垒;但突破和尝试已在江苏地方上出现
征信机构设立的最初目的,是为银行贷款服务,所以,需要有独立、客观的第三方。国务院2013年施行的《征信管理条例》也规定,征信机构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公司设立条件,还要经国务院征信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睢宁的征信办均不符合上述规定。
由于睢宁是政府在完成征信工作,所以今年6月中旬,媒体再次报道睢宁县的该项政策后,再次引发舆论质疑。而质疑焦点和4年前几乎一致。
关于饱受质疑的“政府自己征信,信息是否可信”问题,在2010年艾丹的那篇“能听睢宁说句话吗”里,他没提到,征信应由第三方进行,而睢宁做法则是由政府征信,再由政府对个人信用记录作评分、分级。这也是造成当时的网上舆论质疑睢宁“不从根本找原因”的因素之一。
6月26日,艾丹称,在睢宁的大众征信管理启动之前,政府也考虑过引入第三方来做大众征信,“可目前也没有合适的第三方做这件事。”
他的理由还有,无论国内外,征信工作都是需要向各政府管理部门及金融机构获取公民违法违规信息的,“我们国家各部门有信息壁垒,由企业去问政府部门要公民的违法违规记录基本不可能。”
征信办的程卫东说,对于个人信息,政府收集还会继续,但整体向服务方向做,“我们相信,等收集到一定量,肯定会有用处。”
但在采访中也能发现,睢宁政府也认识到第三方对征信工作的重要性。
程卫东说,征信办已着手将打分、评级等环节去掉,最后形成只记录信息,不发表评价,“这些其实是应该交给第三方去做的。”
程卫东和艾丹还告诉记者,目前,江苏省一些地方正在推行的大众征信工作,确实由第三方在做。
一条至今仍挂在睢宁县政府官网“诚信睢宁”板块上的消息多少给现实增加了些有趣的色彩,虽然至今睢宁仍是政府自己征信,但在这条信息里,官方称,个人信用报告是由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依法采集、整理、加工和提供给合法信息查询人的一份客观的个人信用历史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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